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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号: 石政发〔2023〕47号 成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日期: 2023-10-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动员全镇各村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助力全域乡村振兴走深走实,根据《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暗访评估细则》、临沂市《2023年度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效能评价办法》、莒南县《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效能评价办法》等要求,结合当前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升村民自清自洁意识。充分发挥村居基层党组织、农村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积极教育引导农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形成长效管理常态保持的良好态势。

(二)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进一步完善村收集、镇运输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提高清运频率,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实现村居内外环境优美卫生整洁。道路沿线、房前屋后、汪塘沟渠、河道树林等区域无散落、暴露垃圾,无擅自掩埋或焚烧垃圾现象。

(四)推进环卫设施规范管理。垃圾桶箱干净整洁、无破损、满溢现象,桶箱周边无散落垃圾、污水污渍现象;杜绝垃圾桶无盖及不盖桶盖等现象。

(五)保持村居“五堆”清理常态长效。村居主次街道、房前屋后无柴草堆、粪堆、杂物堆、生活垃圾堆、建筑垃圾堆等乱堆乱放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实施不力,乱堆乱放现象严重,宣传发动氛围不浓厚,卫生管理不严,垃圾清运不及时,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

(二)农村“五堆”清理不彻底。村居普遍存在“五堆”现象,特别是主次街道、房前屋后,柴草堆、粪堆、杂物堆、生活垃圾堆、建筑垃圾堆等“五堆”现象严重,成为乡村振兴和环卫一体化考核的主要问题短板。

(三)日常保洁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存在管理盲区,村庄周边及沿路沿线区域未进行全面清理,存在积存垃圾;部分村卫生清理不到位,对沟渠汪塘、村头巷尾、房前屋后、道路沿线等区域保洁不彻底,存有卫生死角;部分镇街村居保洁员责任心不强,经常出现脱岗坐岗现象。

(四)考核机制不完善。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导向作用不强,考核内容、标准和考核形式不接地气,对考核结果的运用缺乏力度,不能真正起到以考促改的作用。

(五)资金保障不到位。资金保障不及时,环卫设施破损严重,环卫工作运行质量不高;各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收取工作进展不平衡。

三、工作措施

(一)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自10月14日开始,10月25日结束,为期12天。以村为主,各村彻底清理“五堆”现象,清运乱堆乱放垃圾,清理村居内外、沿路沿线垃圾,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第四天(即10月17日),由村提报,社区自验合格后申请环卫专线进行验收,活动期间,每天就开工情况、验收情况分别进行排名通报,并纳入10月考核考核成绩。

(二)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建立问题清单督办销号制。根据实现考核方案,结合石莲子实际,每月1-5号,环卫所管理员到各村拍五堆照片,并分别编号,6号将各村内外五堆、积存垃圾、漂浮物照片反馈到工作区,由工作区转发给各村进行逐个销号整治,10号前由工作区将所有照片进行汇总,每个村一个word文档,文档中插入整改前和整改后照片,进行对比,于10号下午以工作区为单位统一发给专线,不能按时完成的,工作区继续督促,纳入月度考核,每个堆月底扣除相应分数并适当罚款。

(三)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日”整治活动。自2023年11月起,每月10日为“环境卫生日”,当天通报环境整治情况并纳入月度考核。

(四)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由镇教委牵头,发动学生近亲属,保持庭院整洁,彻底清理房前屋后的五堆、杂草;由妇联牵头,做好“五好家庭”的创建活动,以家庭为单位,清理和保持村居住户院里院外、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由镇团组织青年志愿者、乡村好青年参与服务活动,帮助村居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

(五)对标学习先进经验。以工作区为单位到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先进村学习,拓展眼界,开阔思路,取长补短。探索与先进村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对标学习,定期交流、总结经验、迎头赶上,迅速脱离被动落后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环卫专线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业务指导、督导调度,以及与市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及时转运镇街生活垃圾,全面提升石莲子镇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镇教委、妇联团委要分别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环境卫生工作;要强化基层专业管理,由村支部书记或负责人亲自抓环卫一体化工作,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村居内外和镇村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清理;同时,根据环卫专线反馈的问题按时高质量整改完成,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治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承担、群众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莒南县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及时足额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专项用于环卫工作补贴,以补充环卫一体化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导考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环卫一体化现场观摩会议,到工作成效好的村学习经验,到工作成效差的村揭短亮丑;镇环卫专线10日下午5:00通报各村“环境卫生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提出验收申请后,验收不通过的村,每个堆扣除月考核1分,并限期2天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年底集体或个人评先树优资格,协调组织部门降低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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