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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文疃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08
发布日期: 2023-11-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村、各办、各中心:

现将《文疃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文疃镇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主动公开)     


文疃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历来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强力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要求,为全面做好我镇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建引领、全面从严,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集中解决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问题,深度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资产资源经营透明化、合同管理规范化、自查自纠常态化,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续写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程序规范,依法依规推进;个别问题无相关政策依据时,要按照民主议事程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群众主体地位。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历史档案资料为基础,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测量相结合、账内核查与实际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充分考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的形成过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晰、现状清楚,确保结果真实准确。

(三)坚持公开透明、严肃问责。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开展不力、弄虚作假、拒不配合的在任和离任村“两委”干部及党员等,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追究责任,做出相应处理。同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对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黑恶势力和拖欠集体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农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着力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重点对违规超期、显失公平、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未经民主程序等4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清查追缴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的价款。

整治措施:全面排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一建立村级合同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分类进行认定,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对合同约定期限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调整期限,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价格明显低于签订时市场价格、显失公平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价格或依据法院裁决进行处理;对标的物及责权利不清晰或内容要素不完善的,依法进行补充完善;对未履行民主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的,依法解除;对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要依法催缴,拒不履行的依法解决,解除合同并重新发包(出租);对擅自改变资产资源用途的,要求承包(租赁)方限期纠正,拒不配合的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相关资产资源,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严肃查处;对口头协议,按约定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合同要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规范管理。

工作目标:各类经济合同合法规范;建立合同台账,动态管理。

(二)着力整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占用问题

重点解决无偿占用、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问题,村集体依法收回被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

整治措施:全面核查村集体资产资源现状及使用情况,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对个人或外部单位无偿占用、非法侵占的资产资源依法依规收归村集体,并向责任人追缴占用期内应付价款;对扶危济困、抵顶债务等特殊原因导致的无偿或低价使用的集体资产资源,本着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原则,一事一议、合理协商,依法收回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使用时限、权利义务等;对收回的集体资产资源,通过公开发包、招标竞价等方式有效盘活利用,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坚决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非法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等行为。

工作目标:收回被无偿占有的资源资产,特殊情形无偿或低价占有的集体资源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明确时限和权利义务,逐村分类建立资源资产台账。

(三)着力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

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吞挪用集体资金,票据使用不规范,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整治措施:镇村两级联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制、月结承诺制、支出审签制、民主监督制,堵塞违规支出、坐收坐支等财务管理漏洞;规范使用村级财务收支票据,严禁白条入账,严格各项财务手续;认真清盘村集体收支底数,对集体收益按规定进行分配,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严格执行每月10号财务公开日制度,细化公开项目及内容,使集体家底公开透明、阳光管理。对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流于形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工作目标:收回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制、月结承诺制、支出审签制、民主监督制;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有效。

(四)着力整治村集体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重点排查整治举债发放福利、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行为,不按规定程序擅自举债进行生产经营性事业建设,以及债权长期挂账不收回等问题。

整治措施:全面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建立健全台账,逐笔登记、分类化解、动态管理;依法依规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坚持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原则,清缴拖欠村集体资金;对特殊困难农户,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后予以减免或缓交;对于欠款人(单位)已经消亡,无资产用于还债且无其他义务承担人的,依法核销;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前,村集体及农户因“三提五统、义务工、农业税、粮油征购”等形成的债权债务中,村集体及农户欠镇村的款项经镇村同意,可核销并做相应账务处理;村集体与农户互为债权人的,积极引导协商,进行债权债务相互抵冲。严格管控村级债权债务,直至动态清零,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债权应收尽收,债务能偿则偿;建立债权债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五)着力整治镇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问题

重点清查纠正镇违规使用代管(包括内部设立委托代理机构、委托第三方等代管方式)村集体资金,独立核算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未单独开设银行账户等问题。

整治措施:开展代管村集体资金自查自纠,对发现挪用代管村集体资金的,逐一分析挪用原因,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还款计划、还款措施,限期偿还,销号管理;除因借贷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和依照有关规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外,全部实行独立且只开设一个银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村集体资金转存其他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

工作目标:独立会计核算的村集体分别开设银行账户(即“一村一账户”)并正常启用,用于村集体资金存储和日常结算,建立银行结算镇和村集体双向监督机制。

(六)着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问题

重点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信息填报不及时、瞒报漏报、信息更新不完善问题。

整治措施:要进一步摸排“三资”底数,特别是上级部门财政资金补贴补助形成的资产要应查尽查,不遗不漏,纳入账内管理,补录填报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系统,不得瞒报漏报;同时,要及时更新“三资”管理信息,通过清盘核销财务技术手段,杜绝虚增资产现象;镇街要顺应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要求,加大农村集体“三资”平台监管力度,做到平台系统高效运转,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工作目标:实现镇村“三资”信息填报及时高效,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实现财务管理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七)着力整治农村产权交易发展水平较低问题。

重点解决交易不规范、信息不连通、规则不统一等问题。

整治措施:持续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实现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大数据监管,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发包(出租)、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与采购、农村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涉及农村集体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规范交易,引导市场公平、规范、有序竞争,保障农村产权交易“阳光”进行。持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全面对接的农村集体“三资”闭环管理机制。

工作目标: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流转交易全过程数字监管;完善交易规则,细化交易流程,规范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交易鉴证等服务。

(八)着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职能落实不到位问题

重点解决镇农经工作人员力量不够、队伍不强和镇村干部监管意识薄弱等问题。

整治措施:要强化集体“三资”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农经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打造强力“三资”监管队伍;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队伍纳入“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课程内容,着力提升镇村干部监管意识和能力水平;持续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管理监督,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将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因个人工作原因导致集体“三资”管理出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调整撤换,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程序严肃处理。

工作目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队伍得到稳定保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镇村干部监管意识和水平。

四、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3年10月开始,至2024年1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1月5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工作要求等内容,组建工作专班,强有力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3年11月13日前)。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结果和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成果数据信息,对集体经济合同、集体“三资”、村级债权债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逐村建立清查台账,全面掌握专项整治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上旬前)。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项目化管理,按照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明确节点,分类开展整治。对具备整治条件、在主题教育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立查立改、不等不靠,按时整治到位;对整治难度较大、整治时限较长的,科学安排,分阶段持续推进,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抓好相关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月中旬前)。镇级专班对专项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县专班。同时,镇村要做好上级对专项整治检查督导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整治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所和片区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统筹领导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组织办,具体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村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具体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单位立足各自职责,主动担当,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问题突出、整治难度大的村,镇领导班子成员帮包,统筹力量成立工作组蹲点驻村、重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立足主题教育,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化解农村信访矛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助力我镇乡村振兴。

(三)坚持上下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业务指导、诉讼审判、信访维稳、审查起诉、法律咨询等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明确每项整治任务的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镇每周向县专班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前,镇专班形成总结报告,按程序报送县专班。

(四)坚持开门整治,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作有效开展。整治情况要面向党员群众公开,切实防止走过场、敷衍应付问题发生。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对负面舆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避免不当炒作,防范次生风险,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文疃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

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文疃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附件1

文疃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敏党委书记

聂国昌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晓强 人大主席

王 伟 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徐淑磊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商秀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帅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家粉 党委宣统委员

李雨钊 党委组织委员

帅伟超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秀民 政府副镇长

罗晓迪 政府副镇长

化 雨 政府副镇长

潘 浩 人大副主席

成 员:崔义成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文疃片区书记

刘 政 乡村规划办副主任、黄城片区书记

魏晓晓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陈庄片区书记

曹西杰 党政办副主任

袁青松 四级主任科员、薛庆片区书记

朱礼行 四级主任科员、潘店片区书记

宋百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陈华伟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左安考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财政所所长

孙钦理 田庄片区书记

孙 广 草岭片区书记、统计站站长

刘 昊 组织办工作人员

杜 莹 宣传干事

冯会艳 纪委工作人员

张华伟 经管站站长

马立华 派出所所长

赵凤强 法庭庭长

纪美琳 司法所所长

宋开军 审计所所长

陈淑忠 信访办主任

附件2

文疃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

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职责

1.镇纪委: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2.组织办: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具体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3.宣传办: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舆情监测管控、负面舆情处置等工作。

4.法庭: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力度,依法快速审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案件,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

5.派出所: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指导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等非法侵占集体“三资”行为,依法处置恶意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6.司法所:指导镇街做好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法律服务工作。

7.经管站:负责指业务指导把关等工作,具体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

8.审计所:负责对农村集体“三资”审计工作业务进行指导。

9.信访办: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信访化解、矛盾调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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