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相沟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临办发〔20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4〕47号)、《莒南县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和莒南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莒办字〔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莒南政办发〔2014〕11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禁用互促”的原则,相沟镇全域划定为秸秆禁烧区,以秸秆不焚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促进我镇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建立完善镇、村二级控制秸秆禁烧责任体系,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惩“第一把火”。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粉碎机械化还田做肥料、青贮发酵做饲料、养殖食用菌做基料、加工转化做原料等综合利用,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生物质发电等秸秆清洁能源化利用技术,扩大秸秆消化量,做到变废为宝,实现“以用促禁”。加强秸秆收储和清运工作,及时收集和清理田间秸秆,确保实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处置)。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工作重点
1、全力抓好秸秆禁烧。全面贯彻县政府《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及奖惩措施,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工作职责,建立完善秸秆禁烧责任体系,镇与村、村与户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全覆盖,消除工作盲区、死角。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昼夜巡查制、领导干部带班制、24小时专人值班制、群防群治、秸秆禁烧应急响应机制等工作制度,严惩“第一把火”,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执法,谁烧罚谁,烧谁罚谁。同时,及时宣传对焚烧秸秆案件的查处情况,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严罚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实行顶格处罚,从严治烧,有效震慑与遏制群众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大力推广秸秆集中收储运,建立完善的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镇54个自然村,每个自然村至少设置1处秸秆集中存放点、1处秸秆集中堆沤点(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以网格为单位,每个网格至少设置1处秸秆集中青储点(容积不少于3000立方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秸秆收、储、运工作。各村分别确定秸秆集中打捆收储地块面积和秸秆切碎还田地块面积。根据集中打捆地块面积,提前与秸秆打捆公司签订合同,做好打捆机调配工作,确保产出的秸秆及时运出。对利用打捆机打捆秸秆的,由财政给予补助。“三夏、三秋”期间,要尽快做到秸秆离田、离路和集中处置,对秸秆存在于田间地头、路边汪塘的村要限期进行整改,到期仍没有完成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政策支持、示范引导、农用为主、产业发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合作社和农民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严格落实秸秆机械化收割切碎和旋耕还田措施,实行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全镇全面禁止留茬高于10厘米的收割机作业。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分别以七个网格为单位、网格员为成员的巡查小组,同时由镇纪委、组织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执行,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技站、财政所、农机站、动检所、环保所、安监办、派出所、交管所等部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按照分工,协作配合,全力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三夏、三秋”期间,镇里成立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巡查组、督导组,到各村田间地头检查督导各村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秸秆禁烧与利用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村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社区(村)总支书记(负责人)为本村秸秆禁烧和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机制,完善和强化相应机构,扎实推动工作开展。
2、严格落实责任。各网格对辖区内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负总责,网格指挥长为第一责任人,网格长是直接责任人;社区(村)为二级责任单位,网格员是第一责任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站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镇上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督导组,加强对焚烧秸秆行为的巡查。公安派出所负责打击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焚烧秸秆当事人依法予以拘留和罚款。
3、深入宣传发动。各村要通过横幅、喇叭、宣传车、致农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大街小巷、农户家中、田间地头,普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露天焚烧秸秆的法律责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法等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悬挂横幅不少于5幅,在交通干线、秸秆主产区要加大悬挂密度。
4、建立秸秆禁烧应急响应机制。各网格要建立秸秆禁烧响应机制。重点应对秸秆焚烧火点、秸秆连片焚烧、 “第一把火”“卫星通报确认秸秸秆焚烧火点”以及其他秸秆禁烧紧急工作的响应处理,做到焚烧火点第一时间扑灭,焚烧黑斑第一时间消除,焚烧地块第一时间恢复原貌,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处理问责到位,真正做到各类秸秆焚烧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确保不出现重大秸秆焚烧现象。
5、强化督导考核。夏收、秋收期间,镇巡查组以秸秆焚烧、秸秆离田速度、机收进度、留茬高度为重点进行巡查,既查火光,又查灰烬,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夏收、秋收重点禁烧时段,每天8:00前向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巡查情况。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向网格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跟踪落实。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绩效良好的网格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绩效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网格,将根据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依法依纪做出处理;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奖惩
“三夏、三秋”生产结束后,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考核,根据得分从高到低,分别评出等级名次,成绩计入年底针对社区(村)的科学发展考核。严惩第一把火。因管控工作不到位,对擅自焚烧秸秆,特别是对“第一把火”和“卫星通报确认秸秆焚烧火点”的当事人,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在“三秋”期间,被国家和省、市、县确定并通报为全市第一把火的网格、村,启动问责程序,做出严肃处理。
附件:1.相沟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相沟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巡查小组
3.相沟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督查小组
相沟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相沟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怀红 党委书记
刘祥军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
吕志伟 人大主席
郭洪全 党委副书记
唐述宝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黄传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宋祥福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宝秀 党委组织委员
王振林 党委政法委员
曹婷婷 政府副镇长
毛艳艳 政府副镇长
石少军 政府副镇长
王鹏飞 人大副主席
周 涛 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时彦礼 农技站站长
刘德银 农机站站长
李之善 水利站站长
徐卫东 派出所所长
刘敦乾 环保办主任
王永胜 安监办主任
程继东 防检所所长
汲长波 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张益华 环卫所所长
张定敬 教委主任
刘昌岩 交管所所长
王振涛 交警队队长
汲 英 法庭庭长
任绪峥 三义网格长
周 磊 王庄网格长
帅伟超 相沟网格长
昝 兵 古城网格长
李 艳 结庄网格长
刘贤卿 沈保网格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技站,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相沟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巡查小组
一、三义网格
组 长:吕志伟
副组长:毛艳艳
成 员:任绪峥、徐 勇、刘敦乾
二、王庄网格
组 长:唐述宝
副组长:周 涛
成 员:周 磊、化 雨
三、相沟网格
组 长:刘宝秀
副组长:卢进宝、徐 璐
成 员:帅伟超、王忠莉
四、上涧网格
组 长:曹婷婷
副组长:王 雷
成 员:隽宏扬、孙海龙
五、古城网格
组 长:郭洪全
副组长:杜子敏
成 员:昝 兵、甄 诚
六、结庄网格
组 长:黄传涛
副组长:杨继坤
成 员:李 艳、胡慧芳
七、沈保网格
组 长:王振林
副组长:陈效宏
成 员:刘贤卿、姜丽敏
附件3
相沟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宋祥福
成 员: 张宗美 徐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