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政办字〔2023〕3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2023年莒南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规定,通过企业填报、部门审核、企业确认、分行业形成评价结果和公示等相关程序,形成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现予以公布。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号: | 莒南政办字〔2023〕3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莒南政办字〔2023〕39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根据《2023年莒南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办法》规定,通过企业填报、部门审核、企业确认、分行业形成评价结果和公示等相关程序,形成2022年度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现予以公布。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