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筵宾镇畜禽养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筵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筵宾镇畜禽养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保护生态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临沂市畜禽养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切实解决全镇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对2017年以来涉及中央、省市县环保督察交办件、热线交办件、12345政务热线和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对每个信访案件做到全部回访、现场核查、整改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有关规定,辖区内所有养殖场必须建全提升粪污“两分三防”(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防雨、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改善养殖场周边环境“脏乱差”局面,杜绝粪污随意堆放、污水横流、外排现象。养鸭户必须采取环保垫料养殖,达到粪污环保处置,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其他畜禽养殖必须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保证处理设施规范正常运行,达到粪污环保处置,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取缔。
二、工作措施
1、全面摸底
各村(社区)对畜禽养殖场(户)进行统计摸底,建立台账,填写畜禽养殖摸底表,对所有养殖户逐户建档等级,并将摸底表于7月12日前交镇兽医站,为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打下基础。
2、分类处置
各村(社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工作区、各村(社区)对照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12345政务热线反馈的涉及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一是排查反馈问题是否按照上级部署进行彻底整改,有无虚假整改、久拖未改问题;二是排查群众诉求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污染隐患是否彻底消除;三是举一反三,排查辖区内是否还存在同类风险隐患。对肉鸭养殖(含闲置鸭棚)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下达责令取缔通知书,对外排污水取样检测,限期清理取缔,限期清理不到位且仍在养殖的,组织强制拆除。对其他养殖场(户)逐一核查是否达到环保养殖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限期完成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下达责令取缔通知书,限期清理取缔。
3、定期巡查
各村(社区)要定期对辖区内畜禽养殖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排放畜禽养殖污水的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责令其按照环保养殖标准进行整改到位,对制止不听或拒不整改的,报镇环保办依法处置。对排查不全面或不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每起举报属实且村级未及时上报的对村级责任人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4、严厉打击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且继续养殖的,镇环保办联合执法所、兽医站、国土所、派出所等单位采取取样移交、强制拆除等措施,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对存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建立台账、分类施治,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彻底消除污染隐患,提高人民群众对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努力营造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良好舆论氛围。
3、严格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各种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排查、整治和依法取缔或关停违法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镇党委政府将重点加大综合整治工作督促检查、监督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养殖场和养殖户,由镇环保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附件:筵宾镇畜禽养殖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筵宾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附件:
筵宾镇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杨伟化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魏磊党委副书记
徐志亮副镇长
郁万玲副镇长
成员:宋勇镇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
徐奎伟镇兽医站站长
张作现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王郡义镇派出所所长
王言专镇财政所所长
陈会时筵宾工作区书记
庄涛山后工作区书记
薛福良水磨工作区书记
解忠朋山前工作区书记
季启超齐庄子工作区书记
崔久梅略庄工作区书记
邱绪龙下河工作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兽医站,负责畜禽养殖整治的协调联络工作,郁万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国土所、兽医站、环保办负责人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