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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交发字〔2022〕30号 成文日期: 2022-07-11
发布日期: 2022-07-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交发字〔2022〕30号


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效率,满足应急状态下人员、物资的运输,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山东省突发事件运输保障专项应急预案》、《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莒南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

(4)特殊时期。重大传统节日、重要国际赛事、重要公务活动等。

二、工作原则

莒南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生命至上、预防为主,规范有序、协调联动”的原则,本着全面提高我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在莒南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企业协同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机构

莒南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应急组织机构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以及现场指挥部。

(一)应急指挥部

发生突发事件,需要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提供应急运输保障时,县交通运输局适时成立交通运输保障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分管该业务的副局长担任指挥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副主任领导担任副指挥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各科室、重点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如下:

1.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客、货运输企业安排应急运力;

2.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必须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或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并及时报告最新情况;

3.负责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应急运输保障指令以及下级应急运输请求、及时掌握应急物资的需求、数量、分布状况及运输要求;

4.负责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召开协商会,制定应急运输保障组织、技术、调度、防控方案,统一组织、落实和指挥与协调相关应急运输保障队伍,优化运输线路;

5.负责应急运输保障相关资金的申请、核算、支付以及相关事宜;

6.负责向上级关部门上报最新的应急运输保障及其相关信息。

(二)办事机构

应急指挥部下设5个工作组,作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的办事机构,包括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客运保障组、货运保障组、汽修保障组、新闻宣传组。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安全应急科,办公室主任由孙少华同志担任,成员由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室、安全应急科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日常状态下,具体负责协调道路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健全完善工作,组织建立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及设备的储备工作。

应急状态下,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解决突发事件,统一负责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客运保障组

由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客运管理科牵头,重点客运企业配合。主要职责:

日常状态下,负责做好应急救援客车储备工作,保证客车数量、车型、座位数、驾驶员符合要求;与车辆所属单位(企业)建立组织网络,健全车辆档案,完善自上而下的领导责任体系,保证车辆和人员随时调配和使用;对储备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定期核实、调配储备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兄良好;负责客运保障组的日常培训、监督检查、演练备战工作。

应急状态下,组织调集车辆参与救援,并及时补充所需车辆;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货运保障组

由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货运管理科牵头。主要职责:

日常状态下,负责做好应急运输货车储备工作,保证货车数量、车型、吨位数、驾驶员符合要求;与车辆所属单位(企业)建立组织网络,健全车辆档案,完善自上而下的领导责任体系,保证车辆和人员随时调配和使用;对储备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定期核实、调配储备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做好危险品应急专家组和专家库的调整工作,及时维护应急管理系统的专家信息;负责货运保障组的日常培训、监督检查,演练备战工作。

应急状态下,负责组织调集车辆参与救援,并及时补充所需车辆;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汽修保障组

由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维修管理科牵头。主要职责:

日常状态下,负责从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中选拔技术精湛、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维修人员组成运输车辆技术保障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模拟训练,逐步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应急状态下,组织调集汽修技术人员参与救援;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由局办公室牵头,宣教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配合。

负责及时收集应急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工作动态,负责对外发布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相关工作信息,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运输企业、客运站等相关单位为运输市场突发事件第一信息源,遇突发事件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将所发生的情况报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应急值班室收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由应急指挥部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准备工作。

(二)应急准备

确认突发事件需应急处置或接上级应急运输预警指令下达后,应急指挥部应视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应急运输保障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应急运输保障期间,应急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随时确保同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应急运输保障指挥机构保持信息畅通,便于各种指令的下达和协调准备工作。

应急指挥部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运输预警指令实施运输保障准备工作,迅速落实应急运输保障队伍,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人员应当根据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运输预备状态,保证信息畅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良好。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事件分级

1.一般(Ⅳ级)应急事件,指100人以下滞留站场待运或遇抢险运输物资100吨以下的应急事件。

2.较大(Ⅲ级)应急事件,指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站场待运或遇抢险运输物资500吨以下的应急事件。

3.重大(Ⅱ级)应急事件指200人以上、500人以下人员滞留站场待运或遇抢险任务需要紧急运输物资1000吨以下的应急事件。

4.特别重大(Ⅰ级)应急事件指500人以上滞留站场待运或遇抢险需紧急运输物资1000吨以上的应急事件,其他事件或防洪、抢险、救灾运输任务对人身安全、国家和人民财产危害性特别大的应急事件。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分级响应

1.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县政府应急响应要求,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三)应急处置

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措施:

1.对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下道路、桥梁受阻的处置

(1)各行业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路面现场监管、预警。出现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派人提前检查路况,安排安全专干和车队负责人跟车,积极协调配合交警,加强交通管制和车辆疏导。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冒险通行,并做好旅客的思想稳控工作;道路、桥梁受阻,能实行分段接驳的分段接驳,不能接驳的,要制定绕行方案;尚能通行,但能见度不良、路况较差时,车辆必须开启警示标志,司乘人员必须小心驾驶,严加防范。

(2)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加大恶劣天气条件下农村公路巡查、监控力度,备足工业盐、砂和草包等防冻、防滑物资。对通行桥梁一旦冰冻,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铲雪除冰,确保大桥畅通。各运输企业要确保客运车辆装备好防滑链,配齐三角木、灭火器等附属设施。

(3)出现道路塌方、桥梁毁损等情况,交通中断时,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力量全力抢修,尽快恢复通行。在未修通之前,要采取两边接运旅客的办法,由承运单位负责联系接运。

(4)在道路运输组织上,由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道路运输企业负责,灵活调度,做到长短途排班合理,充分提高车辆运用效率。同时,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要加强与站场联系,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缓解旅客疏运压力。

2.对出行高峰等重点时段,部分路段出现交通拥堵的处置

县乡公路发展中心要加强路面巡查,排查各类隐患,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完善安保设施,边施工通车路段一律停止施工。针对易引发交通拥堵的重要路段,相关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清障行动,确保公路畅通。

3.对交通中断、恶劣天气等造成旅客滞留的处置

(1)在客运长途班线、农村客运出现运力不够,旅客滞留时,由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及时疏运;城市客运方面出现旅客滞留时,要及时组织公交和出租车企业进行疏运,并负责统一调度。

(2)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要增派驻站和现场巡查人员,切实加强现场监管,维护运输秩序,为广大旅客和经营业户提供优质服务。

(3)客流高峰旅客骤增时,车站候车室要多备茶水和取暖设备,勤打扫车站卫生,提供良好服务和候车食宿等便利条件,并加大宣传(广播、电子屏等)力度,引导乘客消除顾虑、文明有序候车乘车。

(四)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完成,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局运输保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终止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工作结束。

(五)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

应急运输保障处置行动结束后,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急运输善后处置工作包括;

(1)核定应急运输相关人员和装备投入的实际工作量,运价与补助标准及其应急运输补偿方案;

(2)核定应急运输相关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坏的程度,联系保险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在应急工作中伤亡人员和损坏的装备提出优恤和赔偿方案;

(4)协助卫生与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应急运输的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负责对本次应急运输保障任务进行科学地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2.总结评估

应急运输状态解除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完成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评估报告,经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审核后,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总结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的基本概况,包括:事件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应急运输的需求特征等;

(2)应急运输的执行情况,包括:应急运输预案启动时间、地点、运输线路、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投入的运输人员和装备情况、运输周转量、人员伤亡和装备的损坏情况、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等;

(3)应急运输的经验与教训,包括:应急运输的经验与措施、存在的不足与教训等;

(4)应急运输的建议,包括:对相关预案进行修改与完善的建议、对完善应急运输保障的基础设施、装备及运输组织等工作的建议、对与应急运输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的合理化建议。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落实24小时值守和专人信息上报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通讯与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积极探索在常规通讯方式失效情况下,利用集群对讲等先进技术保障通讯带道畅通。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加强对参加应急运输车辆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工作人员的配备,确保信息的畅通。

(三)征用与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应急运输征用与补偿机制,应急运输结束后,对应急产生的费用(运费和其他费用)进行核算,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申请资金,给予应急运输单位成本补偿。

七、附则

(一)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制定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计划,加强对各应急工作组、应急运力保障队伍(驾驶员、押运员、应急车辆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能力。

(二)预案修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市交通运输局将适时组织修订本预案。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预案中规定的风险发生变化的;

3.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4.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形。

(三)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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