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交便字〔2022〕15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应急预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确保莒南县交通运输系统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确保信息沟通、上报及时,各单位要在县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畅通、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境内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交通运输紧急事件。根据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情况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主要应对以下五类:
(1)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运载易燃、易爆或其它危险化学物品车辆发生的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交通事故;
(2)水上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旅游船舶、渡运船舶发生的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水上交通事故;
(3)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公共事件:包括火灾事故和公共群体性事件;
(4)公路畅通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致使交通中断2小时以上的干线公路塌陷,桥涵坍塌、危险爆炸等事故;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
(5)其它突发性公共事件。
4.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的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并依次采取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工作原则
(1)主要领导亲临现场、亲自组织;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行动;
(3)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区域为主;
(4)快速反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组织体系
1.领导机构
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全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行动,组织制定整体方案,总体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服从领导,确保政令畅通。
1.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庄 伟
副组长:赵永涛 李 岩
成 员:孙少华 彭建伟 李先勇 薛俊志 崔红霞
王永波 潘增伟 王梦江 付先波 王言迎
王其春 汲万强 李会增 刘夫峰 徐玉强
刘 刚 鲁 泓 李锋玉 王均来 李兆飞
徐茶田 郭 辉 曹现民 张守岭 陈庆省
田庆伟 刘昌岩 李贤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科,赵永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2 领导机构成员分工
庄伟: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部署、调度和现场决策,发布有关命令和警报,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赵永涛:负责救援队伍、应急车辆、救援物资的协调和调度工作,组织指挥重点项目在建工程安全事故的现场施救;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突发事故控制情况,现场存在的问题及要求的协调与报告;负责事故抢险所需救援人员的安排和交通秩序的维护,组织指挥救援人员现场施救;负责全县交通系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控、信息传递和反馈,对外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负责水上运输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性事故的处置,组织指挥水上运输各类事故和其他突发性事故的现场施救,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受局长委托对突发事件进行全面指挥,具体联络、组织各有关部门的救援行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事故抢救所需运输车辆的征集和其他突发性事故的处置,组织指挥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性事故的现场施救。
袁辉:负责公路塌方,桥涵坍塌等道路事故和交通工程建设事故的处置,组织指挥公路突发事件、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事故的现场抢修救援工作。
2.办事机构
2.1办公室下设四个应急小组:
(1)交通执法救援应急小组:
组 长:赵永涛
副组长:李先勇
成 员:孙承春 吕文学 汲长仁 徐向阳 宿本省
李兆飞 姜 勇 孙 晖 王敬智 郑家馨
庄会成 王 海 克 勇 韩守法 鲁 军
宋代彬 韩守法
(2)公路保畅通应急小组:
组 长:李 岩
成 员:王言迎 汲万强 陈 磊 王其春
(3)交通运输应急小组:
组 长:赵永涛
副组长:孙少华
成 员:李 贞 韩永梅 孙成江 苏志国 刘夫峰 徐玉强 李会增 刘 刚 鲁 泓
(4)机关后勤应急小组:
组 长:赵永涛
副组长:李 岩
成 员:薛俊志 崔红霞 尚明英 潘增伟 王 平
王永波 文 明 孙 健 唐 涛 王淑娜 主耀光 付先波 王梦江 王功粉
各小组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接报险情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协调险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落实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
2.2应急小组分工:
(1)交通执法救援应急小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准备应急执法车辆,建立应急执法队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派出执法车辆和执法人员引导运输车队,保障运输安全。
(2)公路保畅通应急小组:做好应急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政巡查和养护管理;对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不能确保安全通行的危桥和县乡公路进行封闭,对农村公路受冰雪等影响通行的路段特别是坡道路段及时抢通,为紧急疏运提供有效保障;备足防滑沙、草垫等应急物资,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交通运输应急小组:做好应急疏运准备,建立健全应急组织机构;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客运企业、客运站,调控车辆、调度运力;安排应急车辆、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4)机关后勤应急小组:及时预警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传达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命令;执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决策,做好24小时值班,加强综治维稳管理,确保不发生社会综治及非正常上访事件,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工作;与气象部门进行沟通,做好运输气象信息收集、处理工作。
三、运行机制
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测与预警
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预警级别和发布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及时、准确地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4.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总指挥,由总指挥下令启动应急程序,并率副指挥及成员赶赴现场组成指挥部,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特别严重事件(I级)、严重事件(II级):由县交通运输局报县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预案。
较重事件(III级):由县交通运输局报县政府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预案,同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一般事件(IV级):由各单位报县交通运输局同意后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应急预案,同时报送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交通突发事件由属地应急机构处理,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属地的应急能力时,可请求上一级应急机构援助。
5.应急救援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调查、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专家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更高级别的外部技术和力量支持。
6.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当事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并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要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接报后,根据事故上报等级在1小时内上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事故情况或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续报。事故发生及报告后,遇有变化,必须立即补报;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越级报告,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3)报告的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和司乘人员姓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现场存在的问题及要求、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报告见附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表)。
7.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四、应急保障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1. 人力保障
交通运输监察站:为县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执法救援大队,根据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令,随时投入战斗。
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运输中队、水上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应急分队和车辆维修应急分队,分别加强对征集车辆的调度和维修站、点修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上应急救援工作,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战斗。
县乡公路发展中心:为道路突发公共事件的路政应急分队,根据县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指令,随时投入战斗。
2.财力保障
局属各单位要将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财政计划,充分保障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物资保障
各单位要配足配齐抢险物资,如绳索、沙石、应急车辆等抢险用品。
4.运输保障
为保证突发公共事件时的运输需要,局公务用车均为应急车辆。
县乡公路发展中心:负责征调备勤挖掘机2台,装载机2台,翻斗车5台,压路机2台,编织袋1000条,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好驾驶员姓名和车辆牌号,并确保抢险机具状况良好,能随时参战抢险。
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征调备勤运输客车20辆、货运车20辆,备勤车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好驾驶人员姓名和车辆牌号,作为抢险人员疏散、抢险人员运送和物资派送应急用车,确保县局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动,务必能够满足安全、快速参战要求。
5.通信保障
局属各单位要随时保证单位应急值班电话和相关应急人员电话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到处置及时,迅速联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
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通过演练查找不足,促进整改,提高专业技能。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印刷品等宣传形式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