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普通干线公路“春季护路”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临路莒政发〔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3-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临路莒政发〔2023〕5号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质量,依法维护路产路权,着力打造道路通畅、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的新时代沂蒙公路,根据市中心文件要求,经县中心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莒南县普通干线公路“春季护路”集中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路长制+”工作机制效能,通过开展“春季护路”集中行动,全面整治全县普通干线公路沿线“脏、乱、差、丑”现象,认真解决一些公路管理难点和“顽疾”,实现公路设施完好与环境优美的有机统一、沿线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的相互协调,着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道路通行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在公路交通出行过程中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

(二)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三)注重整合公路内部资源力量。

(四)注重做好与地方重要部署活动的结合文章。

(五)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

(六)集中整治与坚持长期整治相结合。

三、护路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护路整治范围

以莒南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为整治范围。

(二)护路整治工作重点

1、整治公路沿线私搭乱建等。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把握“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实施契机,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整治公路沿线建控区,做到无私搭乱建、无破旧房屋、无残垣断壁,实现沿路建筑美观整洁。

2、清理占路经营。联合交通执法、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占路经营、摆摊设点,整治违规店外经营,对合法设置的要加强管理,做到院内经营、无乱堆乱放。

3、清理广告牌匾。联合交通、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规范广告牌匾设置,确保无非法设置的落地广告、灯箱广告等,对公路沿线影响行车视线的广告标牌进行拆除;对公路沿线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要进行全面排查,未经许可的,依法拆除清理。

4、清除各类堆积物。清理公路用地及建控区内各类堆积物,对公路两侧的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

5、整治平交路口。联合交通执法对擅自挖掘公路、私开平交路口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6、提升公路绿化。对公路绿化带、绿化节点进行补植,做到无空白、无断档、无死株,保持绿化植物整齐协调。重点对国道日定线县城南环段、涛汤线县城段的绿化进行改造提升。

7、整治公路沿线安全环境。强化与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严查破坏公路设施、抛洒污染等违法行为,对在公路上堆物作业、占路施工、占路摆放垃圾桶、排放污水、堵塞边沟等行为,及时取缔;对公路用地、桥下空间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章搭建、违法地面构筑物,要依法予以拆除;对桥涵空间堆放的秸秆、垃圾等,及时予以清理。

四、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2月24日至2月26日)

认真组织召开“春季护路”集中行动动员会,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政府支持。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2月27日至3月13日)

根据集中行动方案列举的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各自辖区内公路管理实际,组织人员全面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对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种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非法设立的非公路标志以及影响公路安全环境的各类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逐项整治、销号。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3月14日至5月20日)

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已明确的要求,逐一验收销号,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前期已完成的整治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常态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检查验收阶段(2023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按照“春季护路”行动工作要求,对活动开展成效进行自检自评,写出总结报告,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春季护路”集中行动,是落实全系统纪律作风整顿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走深走实,提升行业治理效能,树立公路部门良好形象,服务群众平安舒心出行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春季护路”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中心主任史纪林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孙钦州同志任副组长,公路保护科、养护科、安全与应急管理科、路网运行监测科、各公路站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保护科,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协调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路长制+”工作机制效能,积极协调交通执法、公安交警、城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配合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加强督导考核。“春季护路”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本次专项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中心把“春季护路”集中行动纳入公路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县区公路中心“春季护路”集中行动成效将作为当月考核重要指标。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宣传公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总结、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推动集中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五)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春季护路”集中行动各项工作,及时将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整治实施情况和工作总结等材料,按照要求上报市中心公路保护科。


莒南县公路中心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