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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莒南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安发〔2019〕10号 成文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19-06-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17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9〕15号)精神,县安委会制定了《莒南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9〕17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沂市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9〕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重点、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全县于6月1日至6月30日统一开展。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组织“安全生产大讲堂”。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成安全生产宣讲团,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等重点企业,由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亲自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分工负责)

2.上好“安全生产公开课”。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责任单位:各企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督促落实)

3.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邀请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家学者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辅导讲座,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精准指导,帮助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各企业,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个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督促落实)

4.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监管执法人员、中介服务机构、基层工作人员等志愿者,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会同共青团组织共同负责)

(二)组织交流研讨

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水平,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论坛、讲坛、研讨会、观摩等活动,交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经验做法,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各镇街(园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县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配合)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1.线下宣传咨询。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组织安全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配合)

2.网上直播互动。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或转发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要推广安全闯关游戏、H5互动产品、Vlog视频,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VR/AR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3.现场公众开放。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地重点企业配合)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应急科普作品征集与展播。要认真按照省应急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征集、创作、推荐、宣传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把作品征集评选、推广普及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推动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科普宣传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2.答题竞赛。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和“抖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参与)

3.宣传体验。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开设“安全生产月”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新闻媒体配合)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组织综合演练。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组织开展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县政府举办一次全县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综合演练。(责任单位: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

2.企业应急演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企业负责,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监管职责督促落实)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

“安全生产沂蒙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指导下牵头组织,新闻媒体配合)

1.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县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省、市、县各级执法检查、考核督查等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企业,推动主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2.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一批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邀请省、市、县主流媒体组织“安全生产沂蒙行”,深入全县各重点企业采访,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组织媒体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3.开展网上举报投诉。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用好“12350”及各行业的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七)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

1.积极参加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在全县选拔优秀演讲者参加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2.积极参加全市应急业务知识大学习大比赛活动。以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为主,通过大学习大比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学习,持续改进工作,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3. 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大比武活动。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中组织,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理论考试、模拟现场执法、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等方式,检验和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业务水平。活动中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大比武活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4.积极参加全市安全文化书画展活动。面向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爱好者征集书画作品,选拔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全市安全文化书画作品展。内容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宗旨,寓安全教育、安全宣传于艺术欣赏之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推动安全文化不断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文联、县书协、县画协配合)

5.积极参加全市“安全生产随手拍”摄影比赛活动。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用手中的摄影镜头真实记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做法、成效和感人场景,发现曝光身边不安全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务求取得实效。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这个重点,通过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工作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和影响面,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了解安全、参与安全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经验,善于发现典型,持续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以月促年,推动各项工作质量提升。

(三)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频次和密度,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四)加强督导考核。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评分标准,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按要求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上报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将对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请各镇街(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二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联系人:吴艳萍,电话:17661159206。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3. 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附件【莒南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附件.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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