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财预〔2023〕11号
县直各预算部门:
为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中共莒南县委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莒南发〔2019〕12号)和《莒南县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莒南财办发〔2021〕4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实现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县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县财政局确定的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及规范,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一)整体规划目标。应通过梳理中长期发展规划,选择由本部门和单位承担主要职责且体现区域特色的指标,设置规划绩效指标并确定指标值(具体格式见附件1)。
(二)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应通过梳理部门和单位职能,概括提炼反映工作职责的关键指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确定相应指标值(具体格式见附件2)
二、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报送时间
预算部门(单位)将梳理补编好的2023年度部门预算整体规划目标表和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报县财政局对口支出管理科和预算科备案。同时提报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电子版(与预算公开一致),格式要求与2022年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部门预算安排、执行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是提高预算资金分配使用效能、提升部门履职成效的重要举措。各预算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准确把握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要求,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确保编报质量。各预算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莒南县县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研究并按照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合法合规,体现部门职能、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三)按时完成报送。各预算部门(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布置,抓紧落实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编报的各项工作,确保材料格式、内容和质量等符合要求,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附件: 部门预算整体规划目标表
莒南县财政局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