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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建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6-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建发〔2023〕11号


各施工企业、局属各单位、局有关科室:

现将《2023年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10号)和《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临沂市 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县住建局统一部署,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住建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徐虎同志任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局属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安全科。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县安委会统一安排,6月16日下午在县城五洲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台和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台,通过展板、挂图、分发安全常识手册、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处置方法,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能力。所有施工现场要张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安插彩旗,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二)大力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一是活动期间,各施工企业都要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为重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三)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县住建局将广泛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从业人员“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并将动火作业及外包外租等纳入各类学习、培训内容。要督促企业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加大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

(四)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县住建局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查处建筑施工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各施工企业、局属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各项要求,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集中开展建筑安全防护用具、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专项安全生产检查,住建局将于6月下旬对部分企业安全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安全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按照市住建局、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在6月份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施工企业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活动,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六)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县住建局将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应急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45(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的宣传。要深入宣传落实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9部门制定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部署要求及临沂市有关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企业全员积极排查和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安全防线。

(七)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县住建局将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山东省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八)组织开展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安全生产月期间,县住建局将协调本地主流媒体和政务网站、新媒体平台设立“曝光台”,重点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中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施工企业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面向基层,面向广大建设职工,广泛宣传建设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先进,鞭策后进,曝光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县住建局将紧抓“安全生产月”有利时机,紧紧围绕主题,除参加县里统一活动外,立足创新,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活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使全县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步上升。

(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施工企业、属属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县住建局将对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各施工企业、局属各单位应于6 月5 日、15 日、25 日及时报送本单位阶段工作情况。安全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请于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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