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建发〔2023〕8号
莒南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局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莒南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县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从现在起到5月底在全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红线意识,采取断然措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自建房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一)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方面。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未报先建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违法转包、违法挂靠、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完善基本建设手续,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强化重大危险源及易发事故环节的监控,严格监督执法检查,保持监管高压势态,对相关责任主体形成有效的威慑力,真正把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重点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城镇燃气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能力建设不到位等问题;排查整治建构筑物违规占压、管道违规交叉、安全监控设施不健全、设施设备老化锈蚀等隐患,场站设施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超期和不在工作状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行为;排查整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第三方施工期间未落实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
(三)自建房方面。①经营性自建房。一看排查“全不全”。对照“四类重点”,查看房屋排查是否全覆盖,是否存在漏查现象,排查信息是否全部归集到信息平台。二看判定“准不准”。对照技术指南、排查细则,查看初判是否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鉴定是否科学精准。三看管控“严不严”。对排查发现不能确保使用安全的,以及鉴定为C、D级的危房,是否落实清人、停用、警戒等管控措施,是否做到了“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四看整治“行不行”。对实施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的,查看是否逐栋核查验收,确保整治后的房屋安全可靠。对仅实施管控、尚未整治的,是否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完成时间。②其他自建房。查看是否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初判隐患房屋是否进行鉴定,发现隐患房屋是否采取撤人、停用、封存等管控措施。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3年4月下旬开始至2023年5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8日前)
县住建局印发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部署安排。确保将此次攻坚行动具体要求传达到我县建设领域所有企业、项目。
(二)攻坚整治阶段(4月29日至5月20日)
专项行动将采取“企业查、专家查、部门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找茬”和“挑刺”的原则,以“严、细、实”的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1.企业要认真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问题隐患台帐,严格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2.县住建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充分发挥“专家查隐患”优势,组织行业专业人员,开展深层次、专业化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帐,及时反馈问题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问题隐患治理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项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三)总结巩固阶段(5月20日至5月30日)
1.县住建局将针对活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分析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隐患问题彻底整改。
2.活动结束后,县住建局将及时通报活动成效。
3.全面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并在全县住建系统予以推广、宣传。
四、组织保障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行动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节点,加强配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强化联合行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协调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二)严格标准要求。各成员单位单位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五到位”,督促彻底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无望、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以及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示,在经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三)加大曝光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此次专项行动全过程接受媒体、群众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广大群众借助“12345”热线搜集线索。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此次专项行动推进不力、问题突出或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黄牌警告、警示通报、约谈并实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在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各级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逾期完不成任务,瞒报谎报,影响安全生产翻身仗大局的,对配合单位敷衍塞责、履职不到位的,由纪检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