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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发改字〔2023〕24号 成文日期: 2023-05-11
发布日期: 2023-05-1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发改字〔2023〕24号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莒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县规划《纲要》)要求,更好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加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县发改局将联合各单位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为开展好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对临沂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县第十六次党代会部署,围绕“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市工业经济新高地”“综合实力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目标定位,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全面评估我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为加快“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建设奠定基础。

(二)评估原则

——系统全面。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统筹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县内和县外、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更高站位、更宽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突出重点。聚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特别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驱动塑造发展新优势等重点领域进展情况。

——远近结合。既要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又要兼顾2035年远景目标,推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科学严谨。积极借鉴以往好经验好做法,密切关注内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更新评估理念,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实事求是。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研究提出破解路径。

(三)评估方式方法

坚持综合评估和专题评估相结合。深入开展规划实施综合性、系统性评估,选取若干重大问题部署开展专题评估。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规划目标任务,对照时间进度逐项评估,提出对策建议;聚焦规划实施堵点难点,明确破解路径办法。

坚持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加强实地调研访谈,强化前后情景对照、成本收益分析,全面评估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落实情况。

坚持客观评价和主观感受相结合。加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问卷调查、专家座谈,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

二、评估重点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要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总结成绩、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应对更为复杂困难局面的各项工作准备。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主要目标指标是规划的重要导向。全面检查县规划《纲要》5个方面的主要目标进展,重点评估24个主要指标,特别是7个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实现情况。

(二)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大战略任务是规划实施的主要内容。在全面评估县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任务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评估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宜居宜业宜游”新时代幸福美好新莒南建设等方面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

(三)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是规划实施的关键抓手。全面评估县规划《纲要》15个专栏中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分析重大工程项目对扩内需、稳投资、促增长、保安全以及重大战略任务落地的支撑作用,以评估促项目加快工作进度。

(四)县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县级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分领域落实的重要支撑。全面评估各领域“十四五”县级专项规划实施进展,重点评估县级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对县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目标任务的支撑情况。

(五)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情况。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发展主题。重点评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畅通经济循环,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进展情况。

(六)发展形势环境变化和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县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十四五”中后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包括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订等。

三、责任分工

“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由县发改局同各镇街、县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一)县直各有关部门评估任务

1.配合做好国家规划《纲要》评估。对各自负责的国家和省、市、县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县规划《纲要》明确的24个主要指标、章节指标及重大工程项目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形成专题评估报告报送县发改局。

2.牵头开展级重点专项规划评估。明确评估方式、主要工作节点及评估成果等,形成重点专项规划评估报告报送县发改局。

3.做好课题研究工作自选主题开展1-2个专题研究(每篇不少于1万字),研究报告随评估报告一同报送县发改局。

4.配合做好上级对口部门相关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二)各镇街评估任务

1.配合做好规划《纲要》评估,对本地推进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县发改局。

2.做好课题研究工作自选主题开展1-2个专题研究(每篇不少于1万字),研究报告随评估报告一同报送县发改局。

四、报送要求

(一)请县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中期评估联系人,于5月15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县发改局。

(二)请县各有关部门在6月15日前,将县规划《纲要》相关领域专题评估报告、重点专项规划评估报告报送县发改局。

(三)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为2023年6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使用预估数)

(四)各项评估材料和报告请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县发改局。

(五)对于各部门提报的评估报告,县发改局将成果支撑性强的典型案例呈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发改委。

五、其他要求

县级重点专项规划清单(见附件3)中尚未印发或未编制的,要写出情况说明,并明确下步推进措施,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5日前报县发改局。

联系人:刘世粉,联系电话:18660937289

协同邮箱: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1.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2.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进度安排

          3.县级重点专项规划清单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中期评估报告框架

(示例,不少于5000字)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主要目标指标进展。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的主要指标和章节指标的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等。

(二)重大战略任务进展。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的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进展,取得的主要成绩等。

(三)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本地区或本单承担的重大工程项目的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等。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分析研判国内外形势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任务的影响。

(二)完成本地区或本单位承担任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附件2


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进度安排


评估工作安排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包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起草专班;召开县“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启动会,印发通知。

(二)调研和专项评估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包括赴基层调研督导,深入了解规划实施情况,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各镇街、各部门形成专项规划评估报告。

(三)起草评估总报告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系统梳理分析各领域、各地区的评估报告,起草我县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总报告,6月下旬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汇报审议阶段(7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对县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3


县级重点专项规划清单


1.莒南县“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县委组织部)

2.莒南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县委宣传部)

3.莒南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县工信局)

4.莒南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县妇联)

5.莒南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县妇联)

6.莒南县“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县残联)

7.莒南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县水利局)

8.莒南县教育和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县教体局)

9.莒南县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县科技局)

10.莒南县“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县民政局)

11.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人社局)

12.莒南县国土空间规划(县自规局)

13.莒南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自规局)

14.莒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县生态环境局)

15.莒南县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县交通运输局)

16.莒南县“十四五”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规划(县农业农村局)

17.莒南县“十四五”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县文旅局)

18.莒南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县卫健局)

19.莒南县“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莒南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县医保局)

21.莒南县“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县市场监管局)

22.法制建设及普法规划(县司法局)

23.莒南县金融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4.莒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发展规划(县发改局)

25.莒南县人防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县人防办)

26.莒南县公路事业发展规划(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7.莒南县能源发展规划(县发改局)

28.莒南县服务业发展规划(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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