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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商事税务一事联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审服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4-19
发布日期: 2023-04-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审服发〔2023〕3号


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莒南县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便利化措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部门间延伸,着力解决部门间服务标准不一致、线上线下服务不协调、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服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需审批服务部门、税务部门、便民服务中心来回跑的问题,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材料精简,推动税务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深度合作,将相关业务整合为“一件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的套餐服务,在2023年6月份,实现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一窗通办,审批实限压缩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整合业务系统,实现联合办

根据目前市场主体开办、变更、注销多部门跑、多次跑的情况,线下在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和税务部门联合服务窗口,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次办专窗”,线上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爱山东APP、税智通、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沂码办等平台,对困扰市场主体开业设立、股权变更、注销多部门、多次跑的问题提速、提效,将原来的平均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

(二)压缩提报材料,实现极简办

将所需材料归并整合为一套,申请人一次填报,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机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提供示范文本,将纳税人、缴费人依次向审批服务部门、税务部门提交材料,改革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填表,一次办好。

(三)优化服务流程,实现高效办

在原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将行政审批服务局与税务局两个部门的业务进行融合,线上+线下逐步实现新增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税务管理,股权变更流程更加完善,企业注销办理时间缩短,由原来的“多部门、多次跑”变“一窗办、一次办”。

1.市场主体开办新增市场主体申请登记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对线上提交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将信息同步传递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其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税(费)种信息、主管科所进行审查,发现错误及时反馈纳税人修改,使征管数据更精准。

(责任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新开办企业信息的推送工作;县税务局负责对推送的信息及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税(费)种信息、主管科所,联系纳税人修改错误数据。)

2.企业股权变更优流程。企业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款征收和股东变更登记两个事项进行跨部门业务整合,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与税务征收整合为“一次办”,申请人通过“一次办专窗”一次性提交材料,专窗人员负责将申请材料传递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审查其完税证明,并将完税情况传递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根据完税证明进行变更登记。

(责任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将股权转让材料流转至税务局,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办理变更登记;县税务局负责审查申请人提交股权转让申请涉及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等税完税情况,并将完税证明传递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市场主体注销减环节

(1)已在税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的市场主体

已经在税务部门办理登记信息确认的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由税务部门注销完成后将清税证明传递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清税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2)未在税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的市场主体

未在税务部门办理登记信息确认的市场主体办理注销登记的,申请人线下在“一次办专窗”或线上在沂码办平台提交申请后,税务部门负责审核,并将《未补录信息证明》传递至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部门(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根据《未补录信息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责任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材料的传递,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辅导未信息确认的个体工商户通过沂码办提交申请,并根据税务部门的反馈结果办理注销登记;县税务局负责企业涉税业务办结情况的审核,并对是否予以注销进行核准。)

三、时间节点

(一)4月5日前进行全流程测试,综合评估。深入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选择办理开业、注销登记的申请人进行测试,对流程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估。

(二)4月下旬进行宣传动员。对县镇两级“一次办专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5月进行全面推广。印制流程及宣传单页,通过微信、融媒体等途径进行宣传,一次办专窗、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按照方案部署开展工作。

(四)6月底进行提升总结。对前期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强化市场主体管理服务是做好“找税源、盯税源、管税源”的重要基础。成立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税务局等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市场主体开办、股权转让、注销“一次办”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市场主体开办、股权转让、注销“一次办”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数据共享经验,通过“山东通”“协同办公系统”等渠道进行数据共享。在登记环节做好提醒,在变更环节强化风险意识,在注销环节做好服务保障,创新市场主体联合服务机制。

(三)总结经验,宣传发动。在充分尊重企业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依法履行义务,提高法律遵从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一次办”改革,做好市场主体开办、股权转让、注销“一次办”服务推广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社会认可度。


附件:1.市场主体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

         2.市场主体注销一件事办理流程

         3.股权(出资额)转让“一件事”办理流程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莒南县税务局

2023年4月19日



附件【附件1. 市场主体开办“一件事”办理流程.docx
附件【附件2.市场主体注销一件事办理流程.docx
附件【附件3. 股权(出资额)转让“一件事”办理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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