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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3〕23号 成文日期: 2023-05-30
发布日期: 2023-06-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3〕23号


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10 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临沂市 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临安发〔2023〕4 号)和《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莒南县2023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莒南安发〔2023〕4 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6日为“安全宣传咨询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 20 条” 创新措施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为全局工作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一条主线,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1.持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理论专题学习、课堂培训等形式开展专题宣讲。6月底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认真开展学习“两个一”活动,即至少组织一次本科股室队中心集体学习,至少交流一次心得体会。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企业的培训内容。督导监管企业要通过安全生产“晨会”“班组会”等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责任部门: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环卫管理专班督导监管企业落实到位)

2.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科股室队中心要采取座谈交流、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同时要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监管企业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明晰各科股室队中心和企业负责人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的法治意识。(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3.加强安全生产创新措施主题宣传。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 20 条”创新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运用政务新媒体强化宣传引导,同时要将各类创新措施纳入学习、培训、考核等内容,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创新措施落实落地。(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各专班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四项活动”,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4.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示范工程。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要在6月底前,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家庭火灾、城市防汛等重点开展宣传教育,至少组织一次“五进”宣传活动。(责任部门:进企业由环卫专班负责,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由安全股负责,进社区由机关工委负责,其他科股室队中心配合工作)

5.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活动。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参加应急部“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以及省、市、县应急科普作品征集等活动。要积极推动安全应急文化长廊、一条街等安全应急文化场所建设,引导公众学习安全应急知识,掌握安全应急技能。(责任部门:宣教科)

6.开展安全月社会宣传活动。环卫专班组织环卫车辆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播放录音。各科股室队中心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月社会宣传,并针对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常态化及时发布各类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预警和宣传提示。在办公场所、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标语,营造浓厚氛围。(责任部门:环卫管理专班、安全生产其他各专班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7.积极参与普法竞赛活动。各科股室队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山东省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责任部门:人事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8.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专题宣传。

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加强全国、省、市、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宣传贯彻,并将方案的学习纳入各类学习、培训等内容。(责任部门: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广泛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情况。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积极协助县安委会办公室对我局监管企业开展专题访谈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先进事例宣传报道。(责任部门:环卫管理专班负责督导监管企业落实)

10.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外包外租大排查”宣传活动。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广泛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承诺践诺”活动,从业人员“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外包外租大排查”活动,并将动火作业及外包外租等纳入各类学习、培训内容。要督促企业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督促企业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加大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外包外租项目开展一次大排查,坚决纠正或取缔违法违规外包外租项目。(责任部门:环卫管理专班负责督导监管企业落实)

(四)发挥媒体、社会两个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11.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沂蒙行”集中宣传报道。安全月期间,全市将开展“安全生产沂蒙行”活动,针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县电视台、临沂日报(莒南版)等媒体渠道,开设专题专栏,集中报道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各科股室队中心要按上级要求做好文字、照片等材料报送工作。(责任部门:安全股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组织开展问题隐患和典型案例集中曝光。安全生产月期间,督导考核科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推动相关科股室队中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责任部门:督导考核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应急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45(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的宣传。要深入宣传落实省应急厅、省财政厅等 9 部门制定的《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部署要求及临沂市有关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内部吹哨人”制度,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企业全员积极排查和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筑牢安全防线。(责任部门:环卫管理专班负责督导监管企业落实)

(五)坚持全民参与,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14.广泛动员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围绕垃圾处置、城市防汛等方面积极参与实战化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责任部门:环卫管理专班、市政管理专班牵头,各科股室队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行各部门联动,零距离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5.开展“6.16”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特色,认真组织开展“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积极参加县安委会办公室在五洲广场举办“6·16 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责任部门:安全股牵头,各科股室队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七)积极参加特色安全文化活动,促进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入行

16.积极参加“安康杯”全市“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全市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全市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全市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等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寓安全教育、安全宣传于艺术欣赏之中,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厚植安全文化,扩大应急科普宣传教育覆盖面。(责任单位:人事科牵头,其他科股室队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17.开展“安全亮万屏”活动。6月1日至6月30日,各科股室队中心协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商户等,利用公共场所户外电子屏、楼宇电梯广告屏等高频次播放安全月海报、公益广告。利用公共自行车宣传栏、电子屏等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公益广告。(责任部门:执法专班、公共事业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股室队中心要强化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科股室队中心既要根据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又要把安全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创新制度落实相结合,创新工作措施,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科股室队中心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联络员,联络员要于6月5日、15日、25日中午12:00前按时报送本科股室队中心图片、文字等阶段工作情况。6月27日下午5:00前报送本科股室队中心安全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安全股要根据各科股室队中心报送的资料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按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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