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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3〕21号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5-3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3〕21号


各科股室队中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为切实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县局及局属各科股室队中心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权责统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职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职责

1、履行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有关规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

2、组织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作出处置决定。

4、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追责问责,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5、把安全生产作为城市管理考核和干部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6、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

7、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推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

8、组织成立市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切实承担起安全发展的政治责任。

9、组织领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班子成员职责

1、协助局党组书记落实局党组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一岗双责”职责,督促落实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

2、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全局重点工作。

4、督促各单位、科室严格执行会议、警示、通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制度。

5、推动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组织开展全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6、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和督导调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解决存在问题。

7、组织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8、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9、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三)其他班子成员职责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分管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2、指导分管行业领域、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3、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指导组织实施,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推动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三、局属单位职责

(一)执法大队

1、依法行使住建领域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权。

2、负责管辖范围内户外广告安全的监督管理。

3、负责本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4、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5、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车辆、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1、负责管理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管理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3、负责管理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范围内公园、广场各类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的安全管理和举办的各类群体性活动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粪便)处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指导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安全工作。

7、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8、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车辆、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数字指挥中心

1、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2、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无人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智慧停车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5、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7、负责本单位及代管单位办公场所、车辆、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1、负责城区管理的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

2、负责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维护作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管理范围内市政管理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防汛安全及内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有关城市地下空间管理服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参与利用政府资源设置的城区公共停车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市政管理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8、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车辆、设备设施、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局机关科室职责

(一)办公室

1、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和舆情处置工作。

2、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保障。

4、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车辆、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科

1、指导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

2、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3、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4、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表彰奖励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求。

(三)政策法规科

1、负责局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2、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普法工作内容,组织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四)安全股

1、拟定全局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要点。

2、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3、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局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

4、督促指导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安委会督查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

5、指导各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6、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7、承担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环卫园林管理科

1、负责全县城镇环境卫生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负责对全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安全监督管理。

3、开展城镇环境卫生和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

1、负责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城区防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4、开展市政设施管理维护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城市公共空间和有关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执法协调科

1、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2、负责全县城市户外广告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3、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机关党委

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局职工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九)督察考核科

1、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实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等措施。

2、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实施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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