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按照莒南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了《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9日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按照临沂市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一)识别新增监测帮扶对象。按照2023年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8000元)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标准,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同时要紧盯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监测帮扶对象申报和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宣传、监测预警机制运行等重点工作落实成效,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确保应纳尽纳。
1.核查重点人群。重点关注取消低保政策的脱贫享受政策户,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核查2017年以来历年认定的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特别是其中享受低保政策或有在校学生等情况的,认定依据程序是否属实规范、农户是否知晓认可。
2.核查“明白纸”实施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和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通过上门入户、公开张贴、网络发布、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方式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监测帮扶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农户,帮扶政策“明白纸”是否发放至所有脱贫享受政策户和监测帮扶对象(未消除风险);“12345(12317)”、街道扶贫办电话等群众咨询举报渠道是否畅通,是否第一时间受理、核查核实线索,并及时回应处理群众关切问题。
3.核查监测预警机制运行情况。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关注县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莒南乡振字〔2022〕4号)文件落实情况,核查县级部门筛查是否及时畅通,镇级受理办结是否按时规范,村级是否真研判、真排查等,着力纠治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要对莒南乡振字〔2022〕4号文件出台以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研判台账进行梳理,核查新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农户是否均进行过逐户研判,符合条件的是否已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此后,严格按照各级每月监测预警职责和《山东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有关要求,对有新申请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情况的农户,按照监测帮扶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研判,符合标准的按程序进行识别。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坚决防止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帮扶对象通过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按照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帮尽帮。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帮扶对象,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对弱劳力半劳力,创造条件探索落实了开发式帮扶措施。要根据《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确要求进行判定,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帮扶对象已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的,经镇村两级确认,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中标识“已实施开发式帮扶”;对尚未落实的,要逐户制定针对性开发式帮扶计划,加快实施帮扶措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情况。要关注已经达到风险消除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是否及时标注退出。同时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回头看”,确保稳定消除风险。重点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省定防止返贫监测线、“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帮扶对象识别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监测帮扶对象认定程序重新识别并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四)排查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根据省、市乡村振兴局明确要求,监测帮扶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全面筛查,由镇村两级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在全国系统中标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
(五)排查其他风险隐患。在做好到户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重点关注灾情、经济下行和疫情的后续影响,及时排查防范产业项目失败、规模性失业和就业不稳定等各类规模性、系统性返贫风险隐患。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防汛、防旱、防灾等形势依然严峻。要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因地制宜做好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制定防范因灾返贫的防范预案,提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六)核实核准帮扶对象数据信息。在做好线下实地排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数据的比对清洗、共享共用和应用分析。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重点关注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突出问题,要及时做好各项数据筛查,发现与事实或者与上级部门反馈信息不一致的要逐户核准、修正,确保系统内数据信息和帮扶对象实际情况一致。根据核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涉及监测帮扶对象“清退”和“风险消除回退”的情况,由街道扶贫办形成书面报告,并经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汇总,逐级报省、市乡村振兴局审定,经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后统一操作。具体工作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进度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5月9日前完成)。街道结合县乡村振兴局印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以及我街道实际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分层分类培训(5月10日前完成)。街道根据县级培训精神,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专题培训,确保乡镇基层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乡村网格员等人员全覆盖。
(三)开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根据统一要求,各村(社区)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地区、所有农村户籍人口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四)信息采集录入(6月5日前完成)。街道根据所辖地区工作进度,督促指导好信息采集录入。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等各环节人员工作责任,严格录入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提交总结报告(6月10日前完成)。街道全面总结排查中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纸质版(含电子版)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信息统计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集中排查主体责任,明确各环节人员责任,精心组织部署,有序推进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突出排查实效。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组织好部署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把握各项目标任务,压茬推进。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工作负担。要加强排查工作全过程督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保证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
(三)狠抓政策落实。各村(社区)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困难群众做到即时发现、即时纳入、即时帮扶。坚持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帮扶对象的帮扶措施落实,确保应帮尽帮。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理,在信息采集和系统录入时做到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及时发现和纠正数据错误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街道开展实地督促指导,对发现的标准把握不严格、程序履行不规范、数据质量低、工作进度慢等问题进行全街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