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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3〕1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莒南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为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增强全县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继续开展为妇女儿童办十件实事活动,具体如下:

一、开展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为全县0-6岁儿童开展孤独症筛查,筛查率达60%以上,2023年筛查3.75万人。通过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减少孤独症致残、减轻致残程度,促进儿童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低收入“两癌”妇女救助。对全县3.75万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争取各级救助资金,救助低收入“两癌”妇女80人,减轻患病妇女家庭经济负担。(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

三、开展妇女儿童体质监测。为全县300名妇女儿童开展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具运动健康处方,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科学规划城区布局,规划建设莒南一小东校区、莒南二小、莒南四小、莒南六中等城区学校幼儿园项目9个,规划新增学位9235个。(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五、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年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年1万元,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慈善总会)

六、开展巾帼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举办“春风行动”人才招聘会,发布适合女性就业岗位;开展家政技能、电商直播、种植技术等巾帼创富培训,培训女致富带头人100名,组织参加全市高素质女农民培训,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申报命名7处市沂蒙大姐居家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为其中5处示范基地争取扶持资金25万元,示范带动妇女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农业农村局)

七、维护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妇女合法权益。办理好妇女儿童有关的涉农信访工作,做好改革过程中出嫁女、离婚丧偶妇女、外出打工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

八、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依托各类定点康复机构,为全县250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集中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局、医保局)

九、落实“两令”制度。在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防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弱势群体人身安全,填补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状况。(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各镇街)

十、实施“一起云支教,携手创未来”暑期大学生实践项目。2023年暑假,为1000名农村地区少先队员配备在校大学生辅导老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少先队员开展“一对一”学业辅导,视野拓展等活动,帮助他们在暑期收获进步与成长。(牵头单位:团县委,责任单位:各镇街)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3〕12号 关于印发《莒南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的通知.docx
附件【莒南政办字〔2023〕12号 关于印发《莒南县2023年关爱妇女儿童十件实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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