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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店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服务室及管理员、协理员队伍建设运行大摸排、大调研、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大店政发〔2020〕7号 成文日期: 2020-03-31
发布日期: 2020-04-1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莒南县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实施意见》(莒交安发[2020]1号),全面、真实掌握全镇街交通管理服务站、村居(社区)交通安全服务室及交通安全员、协管员队伍(以下简称“一站一室”“两员”)建设运行情况,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镇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镇组织展开大摸排、大调查、大提升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紧密围绕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站一室”“两员”实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着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助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治理目标

通过大摸排、大调查、大提升行动的开展,全面、真实掌握全镇街、行政村(社区)“一站一室”“两员”建设、运行情况,推动实现县、镇街、村居(社区)三级基础信息“零偏差”,硬件实施“全达标”,工作机制“无缝隙”,两员队伍“真履职”,工作保障“真到位”,确保到2020年底全镇“一站一室”“两员”建设、使用率达100%。

三、组织机构设置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交管所长任副组长,所辖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镇驻地派出所建立一处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由派出所副所长或民警兼任站长。配备2名交通安全管理员,由派出所辅警担任,配合县交安委开展日常工作。

(三)在镇每个行政村居(社区)委员会建立1处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室,依托“一村一警务助理”,由1名村居(社区)警务助理兼任交通安全协理员,配合县交安委及交通安全服务站开展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大摸排、大调研、大提升行动自2020年4月1月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建档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抽调专人组成专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细化行动措施,全面开展排查摸底,逐级建立档案,动态开展验收。

(二)建设提升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各村结合摸排建档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逐镇逐村、逐人逐项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一站一室”“两员”建设达标。

(三)验收巩固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一站一室”“两员”进行巡查,对“一站一室”“两员”真实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考评通报,健全完善对“一站一室”“两员”运行绩效评价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周密摸排调研。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乡、镇、街道办建设标准>》和《关于印发<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村、社区建设标准>的通知》(鲁交安发[2016]8号)(见附件1)明确的标准,采取“下管一级”“边摸排边验收”的方式对本辖区“一站一室”“两员”建设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摸排调研。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行政村居(社区)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室及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运用情况进行摸排、调研,逐村居(社区)逐人建立档案,对验收合格的逐个填写验收报告单。县交安委办公室负责对所辖镇街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及交通安全管理员队伍建设运用情况进行摸排、调研工作的监督指导和验收工作的把关。

(二)强化建设提升。对摸底调研中发现的未建设或不符合标准的“一站一室”“两员”,要明确具体问题,填报《未达标“一站一室”“两员”信息统计表》,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在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建设运用方面,要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两手硬”,强化日常办公经费保障,上墙公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交通安全管理员信息、工作职责、运转机制,明确1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本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操作应用和对下监督指导,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协理员培训、绩效评价、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交通安全劝导、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并逐级建立台账。在村居(社区)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室建设运用方面,要突出工作实效,结合实际,在辖区重要节点、路口设置劝导站,扎实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具体工作,确保熟练运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APP助推工作开展。

(三)严格检查验收。对需采取建设提升措施的“一站一室”“两员”采取审核把关工作机制。9月1日前,镇道路安全领导小组将逐个开展不少于1次的实地检查和不少于2次的动态测评,全面考评其在硬件建设、保障措施落实、职责履行等方面的实际效果,严格把关,并按照“谁验收、谁把关、谁签字”的要求,填写验收报告单,对验收合格的以村为单位进行公开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镇道路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并于4月7日前将交通安全服务站站长、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附件3)报镇道路安全领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考核。“一站一室”“两员”建设运用情况将全面纳入镇直有关单位、村居(社区)综治考核,镇道路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一站一室”“两员”建设运用监督、星级评定、分级管理、末位问责等工作机制,确保形成常抓不懈的良好工作格局。要通过大摸排、大调研、大提升行动的开展,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提档升级。

大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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