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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旅发〔2018〕49号 成文日期: 2018-12-20
发布日期: 2018-12-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管委会(处)、旅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我县岁末年初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做好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这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群众性活动增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管委会(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上毫不放松,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上毫不放松,在落实安全责任上毫不放松,在筑牢安全基础上毫不放松,狠抓岁末年初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稳定有序的旅游环境。

二、加大力度,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管委会(处)、旅游企业要时刻警钟长鸣,始终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和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各管委会(处)、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A级景区要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建立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医护人员及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出现事故能够立即实施救援;重要区域、路段、高风险旅游项目有安全指示标识,设置安全提示信息;配备游乐设施的旅游景区要加强游乐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停用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运行”;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做好车辆疏导工作,确保游客出行安全畅通;配备宾馆、餐厅的景区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日常值班和巡查工作,重点区域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均在有效期内;有森林覆盖的景区要抓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宣传引导,严禁游客携带火种上山,切实做好源头防范;星级饭店要确保消防、卫生、质检安全检验许可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厨房、宴会厅、会议室等重点区域要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和灭火器材均在有效期内;要做好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验;要加强食品购买、加工制作、贮藏、运输、使用过程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旅行社安全管理

各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要进一步强化对游客的安全保障。一要强化风险防范。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审慎选择依法合规经营、信誉好、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辅助人,根据自身能力,科学、安全、合理地安排旅游经营活动,严禁超能力、超负荷接待经营,加强对导游和领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对游客的安全保障和提醒提示。二要严把用车关。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必须使用有旅游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的驾驶员,严禁旅行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客运车辆运送游客。同时旅行社必须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三要做好安全提示。出团前要组织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在签订旅游合同和出团过程中切实为游客做好安全提示,引导游客安全出行,严格落实“导游专座”和“游客系安全带”专项行动要求,并做好照片存档。四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投保与自身风险相匹配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依法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加强预案演练,强化对游客的救助。

四、强化值守,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各管委会(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值守,认真落实值班人员职责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处理各种旅游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强化应急准备,严格制定、切实执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提高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莒南县旅发委值班电话:0539-7219987

莒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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