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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审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文号: 莒南审字〔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12-05
发布日期: 2022-12-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为全面推进审计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广大审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审计的能力,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莒南县审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决策部署、法治攀枝花的具体实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二、重点普法对象

局机关干部职工、审计对象相关工作人员

三、普法任务分工

(一)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牵头科室:局机关党总支

协作科室:全局各科(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审计相关法律。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协作科室:全局各科(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促进就业优先等相关法律法规。

牵头科室:办公室

协作科室:全局各科(室)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牵头科室:经济责任审计科

协作科室:全局各科(室)

(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牵头科室:办公室

协作科室:全局各科(室)

四、工作措施

(一)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普法工作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各党支部在开展支部学习时,应重点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党纪意识,自觉做党纪的拥护者、宣传者、遵守者。

(三)县审计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我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在对审计对象开展审计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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