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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板泉镇委员会板泉镇人民政府省环境环保督察在临沂督察期间板泉镇协调保障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9-05
发布日期: 2018-09-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根据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通知》(鲁环督办〔2018〕27号)和市县有关要求。为做好督察期间相关协调保障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依法依规,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督察内容

(一)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动“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查检查及工作成效、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以及网格化环境监督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三)中央环境保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点包括《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沂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信访案件的整改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移交的问责问题整改情况,举一反三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板全镇省级环保督查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环保督查组在板泉督查期间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档案、材料、信访、案件、宣传、后勤、督导8个专业组组成,每个专业组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该组联络工作。

(二)及时深入整改。对督察组督查出的问题以及综合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要及时进行全面深人整改。对存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三)强化督导问责。要把接受环保督查作为改进工作的重大契机,把配合省环保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调度、督导和指导力度,严禁敷衍了事,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将依法依规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按时上报情况。自省督导组进驻之日起,各专项工作组要于每天下午5时前向综合组报告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二天工作安排。对省环保督查交办信访问题,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级各部门对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要立行立改。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查清问题,处理到位。上报办理结果并及时公示。

(五)严肃工作纪律。省环保督察组在我县期间,所有协调保障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统一调度指挥,保证人员到位。24小时联络畅通。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得空岗。对工作不力,影响工作大局的,予以责任追究。

2018年8月19日

附件:板泉镇省级环保督查协调保障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板泉镇省级环保督查协调保障工作领导

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言君 党委书记

张守金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任利辉 人大主席

邬信诚 党委副书记

季维杰 党委副书记

范维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现峰 纪检委员

程 龙 武装部长

刘玉光 统战委员

王信刚 组织委员

殷方方 宣传委员

王善龙 副镇长

王振林 副镇长

陈雪梅 副镇长

刘圣良 人大副主席

卜远德 副科级干部

成 员:陈成贤 派出所所长

郭红旗 环保所长

闫国慧 防检所长

刘树海 水利站长

李思泉 国土所长

姜 涛 供电所长

孙运波 执法队长

薛 雷 阳光社区党委书记

韩振飞 涝坡社区总支书记

王永辉 临沭社区总支书记

张桂聚 坊庄社区总支书记

王 斌 殷庄社区总支书记

尚庆波 武阳社区总支书记

薛建峰 刘庄社区党委书记

王德山 潘庄社区总支书记、村镇建设服务站长

王 峰 韩岭社区总支书记

刘 瑜 庞疃社区总支书记

板泉镇省级环保督查协调保障工作领导

小组各专项工作组人员名单

1、综合组

组 长:任利辉 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振林 副镇长

成 员:陈成贤 派出所所长

郭红旗 环保所长

李思泉 国土所长

闫国慧 防检所长

姜 涛 供电所长

刘树海 水利站长

孙运波 执法队长

王德山 潘庄社区总支书记、村镇建设服务站站长

纪凡松 规划办主任

张德超 安监办主任

郭洪晓 人社所长

汲飞龙 宣传办主任

2、档案组

组 长:王振林 副镇长

副组长:纪献光 党委秘书

成 员:刘玉华 环保办副主任

3、材料组

组 长:卜远德 副科级干部

副组长:姚田田 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熊 雷 环保办科员

朱孟坤 水利站科员

程振卫 防检所科员

4、信访稳定组

组 长:刘玉光 统战委员

副组长:宋现国 信访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 员:林 波 环保所科员

宋金波 派出所指导员

王 博 信访办科员

5、案件组

组 长:杨现峰 纪检委员

副组长:郭红旗 环保办主任

成 员:王世国 执法队副队长

唐恭建 环保办科员

王言材 环保办科员

郭凤龙 环保办科员

6、宣传组

组 长:殷方方 宣传委员

副组长:汲飞龙 宣传办主任

成 员:徐德理 文化站长

刘景润 宣传办科员

潘聪聪 妇联主席

7、后勤组

组 长:范维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朱孟德 财政所长

成 员:刘 艳 党政办科员

王琛琳 党政办科员

刘子玮 党政办科员

8、督导组

组 长:季维杰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定旭 科协主任

成 员:孙婷姗 纪检干事

徐晓蕙 纪检干事

赵钰雯 组织办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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