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关于编制全国湿地保护规划的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编制了《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部
2022年10月13日
文号: | 林规发〔2022〕99号 | 成文日期: | 2022-10-13 |
发布日期: | 2023-03-0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关于编制全国湿地保护规划的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编制了《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自然资源部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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