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综执发〔2023〕13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真正做到“一地有隐患、全局受警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于2023年2至6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 “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各部门、企业对抓好安全工作的认识,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不断强化各部门、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红线”意识,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促进全局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主题和对象
活动时间:2023年2月至6月。
活动主题:生命至上,警钟长鸣。
活动对象:局属各部门、科股室队(中心)及分管领域和企业。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安全生产理论、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系列论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学习生产安全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指定学习和自主选学相结合方式。指定学习内容主要由县安委办精选近年来发生的各类较大事故的典型事故案例供各部门集中深入学习,以案释法,警钟长鸣,用身边事故教育身边的人。自主选学内容主要,由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梳理汇总本行业领域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系统学习,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推动行业日常安全监管。
(三)集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课。对各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对企业职工集中进行全员轮训,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为本部门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课,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剖析原因,汲取教训,明确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各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电视播放、报纸刊载、微信微博发布、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等方式,将受教育人员范围由本部门、本企业全员扩大到本系统、本地区和全社会,切实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局属及行业监管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立专门的警示教育宣传栏,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宣传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四、工作步骤
警示教育活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1日至2月22日
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确定重点学习、宣传的内容和范围,明确活动工作责任人、目标、任务和时限,制定本部门活动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集中学习阶段:2月23日至5月13日
各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集中学习指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查摆事故问题清单,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4日至6月30日
认真总结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影响学习宣传工作的难点问题,研究相应对策,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将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并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大会,收集相关资料,确保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扩大受众面,提高关注度。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部门、企业在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意识提升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及个人。安全股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活动总体安排部署情况、重点宣传警示情况和职工学习记录情况等内容。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督导检查和抽查,确保活动开展有序并取得实效。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将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之一。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不断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形成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相关记录要及时整理归档在案备查。请各部门及时调度汇总本部门、行业领域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报安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