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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3-01
发布日期: 2023-03-0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3〕8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3〕2号)、《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临安办发〔2023〕16号)和《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城字〔2023〕6号)要求,结合全局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全县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压紧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隐患,有效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以实际行动迎接2023年全国“两会”胜利召开。

二、督导检查

从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具体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0日。

三、重点督导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包括全县城市管理系统各单位、监管行业领域企业。

(一)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按照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是否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覆盖全体职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是否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第一课”“晨会”、全员教育培训、危险作业报告等各项制度措施及规章;是否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全岗轮训、统一考试;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是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

(二)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结合监管领域,逐条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 20 条”等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研究可行措施,并及时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安排部署;是否严格执行《临沂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

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是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监管职责,分级分类做好安全监管;是否存在对发现制度措施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出现“宽松软”“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等问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以及宽松软、走过场等问题;是否针对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风险高的行业领域部署开展重点执法检查等。

(三)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是否对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找准找全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类因素;是否对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作出专门部署,明确具体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对监管领域典型事故是否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杜绝各类隐患事故发生。

(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开展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掌握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底数,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采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隐患整改措施和风险管控措施;重大隐患排查是否“起底”,是否存在企业和行业领域层面排查未发现的重大隐患等情况;重大隐患是否按要求限期整改完毕,或采取停工停产停用措施确保安全。

四、督查方式

采取单位和企业自查、行业专线全面检查和督导组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3个层次交叉进行、同步开展。局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分管行业、分管单位和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企业和单位自查。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单位自查主体责任,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限时完成整改。

(二)行业专线全面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局安全股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科股室队(中心)进行督导检查。对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三)督导组随机抽查。局安全股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随时进行检查督查。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重点抽查生活垃圾处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是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重要措施,各科股室队(中心)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剖析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抓好整改落实。各科股室队(中心)和企业要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建立工作台账,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做到隐患自查、问题自改、责任自负。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要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各检查组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当场不能整改的,责任单位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三)强化问责问效。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和专家的作用,全面加强督导力度,以检查督查促进隐患排查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抽查中发现思想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排查不彻底、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依纪,也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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