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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委托实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布日期: 2023-02-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将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在省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超限运输的许可、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备案等12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由各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临沂沂河新区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3日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附件【附件:委托各市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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