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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鲁发改价格〔2022〕916号 成文日期: 2022-12-29
发布日期: 2022-12-2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为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现将我省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起,新核准(备案)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3949元(含税)。后期具备条件时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和非电领域应用,按市场化方式推进项目开发和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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