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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莒南政办字〔2022〕70号 成文日期: 2022-12-08
发布日期: 2022-12-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政办字〔2022〕70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决策任务。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附件: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1.莒南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

2.莒南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

3.莒南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承办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

4.莒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承办单位:县司法局)

6.出租车运价调整(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7.农村公共供水价格调整(承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关于公布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附件【关于公布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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