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镇“除火患、保平安、护发展、迎盛会”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坊前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日
全镇“除火患、保平安、护发展、迎盛会”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有效防范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全省“除火患保平安护发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鲁消安委〔2022〕3号)、《全市“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临安办发〔2022〕109号)、《全县“除火患、保平安、护发展、迎盛会”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莒消安委〔2022〕3号)要求,坊前镇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到10月底,在全镇开展“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消防安全专项攻坚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工作目标,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大检查为主线,精准发力、补短堵漏,全力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紧盯近三年历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情况、火灾事故情况、隐患清零情况、“一排底线”风险研判化解情况,精准分析研判本镇街、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找准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有的放矢开展攻坚整治。
2.坚持协同配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工作统筹,抓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统筹部署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消防安全攻坚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方共同参与的共治格局。
3.坚持系统治理。突出攻坚行动的工作时效性、目标导向性,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总抓手,对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任务目标,通过企业自查、集中排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4.坚持统筹兼顾。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与国庆、党的二十大安保任务紧密结合,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统筹兼顾,一体化推进。
二、整治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发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持续推进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疗卫生机构、“合用场所”、居民小区和村(居)民自建房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室内装修装饰、用火用电管理、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维保、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织密安全网络,严防失控漏管。
(二)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紧围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24项重点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式管理、清单式推进,对工作推进情况全程跟踪,对存在的困难问题,合力靠上化解,对创造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要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检查,严肃查处电动自行车不按标准生产、私自改拆装、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同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降低火灾风险。要深化电气火灾治理,消防救援机构要会同属地电网企业,组织消防、电力行业领域专家,对商住混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开展1次用电安全联合检查,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风险。
(三)狠抓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组织开展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石油化工企业、劳动型密集企业、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占堵疏散通道、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教育、民政、卫健、文旅等部门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分行业培树典型示范单位。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检查,通过企业自查、镇街督促,全面排查风险、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
(四)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日”机制。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活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依据风险隐患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灭火和疏散演练,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对每月消防设施维保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核验,建立隐患问题发现、整改、督办、销案闭环机制,不断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台、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检查日”活动,引导辖区全部社会单位自觉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将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督促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五)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贯彻落实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和保障,加快推进“一队一站”建设,建全完善其工作人员管理使用、考评奖惩、晋职晋升等配套制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一揽子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和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水平。积极引导农村住宅、“九小场所”配套安装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持续发动应急办、公安派出所、网格员、村委人员等基层力量,紧盯物流仓储、村民自建房、“合用场所”等高风险场所,滚动式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六)抓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全力做好中秋节、“十一”等重要节日以及党的二十大等重要节点安全工作,紧盯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和联合督导检查。消防救援队伍要视情落实流动巡防、驻点值守等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防范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重要节点、重大节假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专题研判一次本地火灾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针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细化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行业部门。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派出所。督促公安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三清三关”,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
文化站。深刻吸取福建屏南“8.6”万安桥火灾事故教训,重点指导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广技防物防措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建设服务站。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工地,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学校、民政、卫生院。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场所,整治违规用火用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突出风险。督促单位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重点提升组织人员疏散、处置初期火灾能力。
企业办。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重点督促商场排查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设施设备损坏等突出风险。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以及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线、插座、开关等质量违法行为。
应急办。会同消防救援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消安办。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调度推进,在行业部门检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领域、区域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三)社会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定期开展微型消防站、建筑消防设施应用、人员疏散营救、初期火灾扑救等应急训练,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和微型消防站站长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5日前)。各部门要对消防领域“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排查隐患进行收尾清零,同时聚焦党的二十大,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镇街、分行业、分领域安排部署到位。
(二)攻坚整治阶段(9月6日至10月25日)。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大排查快整治,全面发动社会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隐患,加大工作力度,集中攻坚整治,力争全部整改到位。对影响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场所部位,采取超常管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针对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错时检查措施,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进行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问题发生,确保绝对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攻坚行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改进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镇消委会办公室将对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进行量化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流于形式的,依规依纪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要明确任务目标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动攻坚行动项整治有力有序开展,同时发动村居社区参与,全域、全链条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督导检查。镇督考办将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精准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及时巩固成果,促进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特别是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大督导频次,持续传导工作压力。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对攻坚行动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消防安全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大力营造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