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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十字路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的通知
文号: 十街办〔2022〕27号 成文日期: 2022-10-01
发布日期: 2022-10-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进一步增强我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实战能力,根据《山东省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专项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工作的通知》要求,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十字路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字路街办事处

2022年10月1日



十字路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为确保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区域内发生的下列森林火灾事故:

1、十字路街道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

4、街道、村社区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5、火灾燃烧时间较长,燃烧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街道救援的森林火灾。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成立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所长、执法所长、交管所长、财政所长、民政所长、广播站长、教委主任、林业站长等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要负责传达指挥部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部门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办公室主任由庄丰泽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

1、综合调度组。街道防火指挥部牵头,负责掌握火情动态、赴火场工作的扑火方案、扑火兵力部署、各种扑火专业调动、火场天气预报,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起有线、无线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火灾情况报告,及时传达县、街道有关领导的指示。起草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森林火灾重大事故总结报告。

2、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林区的治安秩序,并及时取证,依法处理。

3、现场扑火工作组。由防火指挥部牵头,首先组织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奔赴火场,随后组织火险区村、社区的扑火应急队员扑火,指挥扑火救灾,及时向县、街道森林防火办公室和县政府通报火场有关情况,落实县防火办领导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对扑火救灾工作所做的指示。

4、医疗救护组。由第二人民医院牵头,根据事故的类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5、物资供应组。由街道防火指挥部牵头,街道交管所和火灾发生地配合,负责组织供应火场物资,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及时快速运输。

6、后勤保障组。由街道防火指挥部或火灾发生地的村(社区)牵头,负责扑火救灾人员的食宿和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后勤保障。

7、善后处理组。由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牵头,街道民政所、劳动保障所参加,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损失补偿以及火灾案件的处理等善后事宜。

8、新闻组。由街道党工委宣传办牵头,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和误传,安定民心。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十字路街道森林火险区划:根据我街道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主要树种及其燃烧性、气候变化情况和周围火源对林火的影响以及过去发生森林火灾的特点等因素,全街道林区划分为一、二、三个等级的火险区。本预案森林火灾危险目标重点针对我街道一级火险区。

1、一级火险区,主要是山区丘陵以松、柏等针叶树和栎类为代表树种的片林。集中分布在北城火险区、虎园火险区、埠上火险区、温泉火险区等四个火险区。

2、二级火险区,主要以阔叶树种为主的山区、平原一公顷以上的速生丰产林和沿路、沿河片林。

3、三级火险区,主要是林网、间作、四旁林木和经济林。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森林扑火专业队、派出所消防队及群众性联防扑火三支队伍,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

1、森林扑火专业队。街道成立了以脱产干部为主的60人的防火、扑火应急队员,配备了风力灭火机、高压水泵和扑火铁扫帚,四个大的火险区所在的重点村社区,都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登记造册,建制编队。各扑火队配备铁锨、竹扫帚30把以上、风力灭火机2台以上、运输车一辆,并进行扑火演练。街道森林防火应急队员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第一梯队。森林扑火专业队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

2、派出所消防队。街道五个派出所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二梯队,防火期内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救援准备,以应付突发性森林火灾。

3、群众性联防扑火队。地处我街道森林火险区划一级火险区的四个重点火险区的村(社区),在防火期内以村、社区为单位,各建一支20人以上的群众性联防扑火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第三梯队,以应付突发性森林火灾。

(二)训练和演习。各森林扑火专业队,每年防火期内,进行2—3次实战演习。公安消防部门每年防火期内,应进行必要的防火训练,熟悉掌握扑火机具的使用方法以及扑救森林火灾的一般常识;对群众性联防扑火队伍,每年防火期内,进行必要的防火训练,熟悉掌握扑救森林火灾的一般常识。

五、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备有铁锨、竹扫帚各100把,风力灭火机78台,油锯6台,高压水泵2台,以应付突发性森林火灾。

(二)地处一级火险区的村(社区),根据本村社区的防火任务和扑火力量,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锨、竹扫帚、风力灭火机、水枪和运输车辆。

六、事故的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室(电话:7212692 7891001),街道防火指挥部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七、事故应急救援

(一)街道森林防火值班室接报后,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的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同时立即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办公室人员应及时将灭火用具及时装车运赴现场。各成员应在接警后就近赶赴现场。村社区除组织灭火人员需多带灭火工具奔赴现场,各灭火成员应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灭火人员进入现场应实行登记手续,撤离现场时应实行签退手续。

(二)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和做好交通管理。

(三)根据扑火需要,按照森林扑火专业队、派出所消防队、群众性联防扑火队三个梯队依次调动扑火力量。

八、其他事项

(一)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凡在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由属地村社区组织扑救。指挥部负责制定森林火灾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地方和部门对森林火灾特大事故实施救援。

(二)指挥部加强火险天气等级信息的预测预报,在防火期内,如有强火险天气时,要及时通知街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防火扑救准备。

根据山东省的实际情况,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如下:

一级,不燃烧,没有危险;

二级,难燃烧,可能出现火情,不易出现危险;

三级,可燃烧,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

四级,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

五级,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

预报火险等级为四、五级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护林点、了望站要昼夜值班,按要求及时上报情况,各级各类防扑火队伍要处于战备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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