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文旅字〔2021〕2号
厉彦美、徐名印、李见柏:
你们关于成立莒南县彦林书屋书友社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局履行新闻出版职能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莒南县彦林书屋书友社。
二、原则同意莒南县彦林书屋书友社章程及其业务范围,可以开展以下非营利性质的业务活动:
1、组织多种形式的读书分享活动,开展创作采风、比赛;
2、积极参与农村书屋建设活动,接收公益捐赠,创建彦林书屋品牌;
3、发挥读书带动作用,挖掘乡土文化底蕴,助力乡村振兴。
三、我单位同意担任莒南县彦林书屋的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固定电话:18653990236)。
四、请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职责义务,为发展我县文化事业作出贡献。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