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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莒南县2021年“五一”假期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旅安发〔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4-27
发布日期: 2021-04-2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旅安发〔2021〕2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旅游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文旅企事业单位:

现将《莒南县2021年“五一”假期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此文公开发布)


莒南县2021年“五一”假期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外出旅游娱乐活动将显著增加,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旅游景点和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10号)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21年五一假期将至,旅游景点和娱乐场所人流量激增,加之当前气温转暖,天气干燥,部分山地和森林景区易发生火灾,安全风险随之增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做好当前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保障假日文化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分析本区域、本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安全风险研判,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加强旅游景点和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严防文化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实、抓细、抓具体。

(一)加强旅行社安全管理。各旅行社要严格落实上级文旅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要引导游客严格落实消毒消杀、来往人员登记等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建立健全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审慎选择依法合规经营、信誉好、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辅助人,根据自身能力,科学、安全、合理地安排旅游经营活动,严禁超能力、超负荷接待经营,加强对导游、领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对游客的安全保障和提醒提示;各旅行社、分社包(租)车必须选择具备旅游运营资质、车况良好、有充足保险保障的车辆和技术娴熟、熟悉路况、身体健康的驾驶员,严禁旅行社、分社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客运车辆运送游客。同时旅行社必须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实行一运次一签订制度,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包车合同作为团队档案保存;出团前要引导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在签订旅游合同和出团过程中切实为游客做好安全提示和安全教育,引导游客安全出行,严格落实“导游专座”和“游客系安全带”专项行动要求,并做好照片存档;严禁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私自组团外出。

(二)加强A级景区安全管理。A级景区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与佩戴、每日消毒消杀、来往人员登记等工作;要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对景区重点区域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建立瞬时承载量和最大承载量、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要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医护人员及必要的医疗救护设备,出现事故能够立即实施救援;加强地质灾害多发地段以及网红景点安全监测和巡查;重要区域、路段、高风险旅游项目要配备足量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提示标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配备游乐设施的旅游景区要加强游乐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游乐设备均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停用并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对城市公园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游艺设施、供电设备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项目一律关停;督促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积极开展客运索道和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做好人流、车流疏导,确保游客出行安全畅通;配备宾馆、餐厅的景区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日常值班和巡查工作,重点区域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均在有效期内;有森林覆盖的景区要抓好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置足量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和标语,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做好宣传引导,严禁游客携带火种上山,切实做好源头防范。

(三)加强星级饭店安全管理。星级饭店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与佩戴、每日消毒消杀、来往人员登记等工作;要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及消防通道的畅通,确保烟感、喷淋、厨房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消防栓数量、水压均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验,确保设备运行均在检验有效期内;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食品购买、加工制作、贮藏、运输、使用过程的监管,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日常、节假日、专项、分级检查制度,完善设置安全标识、指示牌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严禁锁闭或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严禁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违规存储油漆、颜料、酒精及其他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开展文化娱乐设施大排查,对各类可以设置充气城堡等临时娱乐设施的场所全部摸底登记造册,明确管理单位和职责;对摆放充气城堡等临时娱乐设施的要进行深入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设置;强化火灾风险防控,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排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等方面情况。

(五)公共文化场馆。加强数字化监控平台建设,做到重点部位监控全覆盖。完善消防设施设备,配齐配足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维护、到期更换。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强化清馆、日常巡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常开展针对性训练和综合演练,确保安保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方法。重大活动制定安保方案,做好人员安检、秩序维护、车辆疏导等服务保障。定期聘请专业安全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查找隐患并整改。

三、落实责任,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点和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落实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缝隙。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及游客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参与、全员管理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旅游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文旅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值守,认真落实值班人员职责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处理各种文化旅游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强化应急准备,严格制定、切实执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切实提高文化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县文旅局值班电话:0539-7212009,1865399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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