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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莒南县城市公交客运票价标准的通知
文号: 莒南发改字〔2021〕15号 成文日期: 2021-03-18
发布日期: 2021-03-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发改字〔2021〕15号


莒南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0〕186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区公交客运情况,决定继续执行莒南县城市公交客运票价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城区内所有公交运营线路,除夏季空调开放时期外,均按照1.00元/人次执行。

夏季空调开放期间,即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部线路执行票价2.00元/人次。

2、特殊群体免费乘车。

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6~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半价优惠。

莒南县60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盲人及残疾人,可凭相关有效证件免费乘车。盲人可以牵引导盲犬乘坐公交车。

3、其他乘客可办理普通收费乘车公交IC卡,普通公交IC卡实行9折优惠,普通卡不记名、不挂失。

莒南县中小学生可通过实名办理学生公交IC卡,实行6折优惠。

普通卡、学生卡:一次性收取押金10元/张。

4、公交线路全部运营车辆均实行IC卡收费、现金、线上等多种购票乘车方式并存,坚持乘客自愿选择的原则。

莒南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应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票价执行标准,今后新增运营车辆及线路均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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