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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应急发〔2021〕23号 成文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7-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应急发〔2021〕23号


各镇街应急办(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安全培训中存在的安全教育培训认识不到位、投入不足、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制度落实不严等问题,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临应急发〔2021〕41号文,依据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提高职工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的必要手段,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举。但执法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的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技能差的问题仍然较突出,安全培训工作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不高等问题。直接导致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屡禁不止,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减少“三违”行为,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镇街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持续抓细抓实。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

(一)认真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每年年底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等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下一年度的全员培训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年度培训计划内容要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目的、参加人员、授课人、学时、培训内容等,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备查。

(二)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员教育培训有关要求,按照计划、实施、总结的流程,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合理确定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保障培训时间、强化警示教育、定期组织演练,持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要依据培训大纲,重点突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应急管理、双重预防体系等内容;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特种作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参加复审、延期复审培训考核。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要结合岗位实际,重点突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设备的应知应会和安全操作等内容。

(三)切实保障安全培训经费。企业要依法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安全培训计划所需经费,应从安全生产费用和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成本中列支。企业要在员工培训经费和安全费用中足额安排安全培训预算,列支安全培训费用。培训经费要专款专用,用于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员培训等内容。

(四)加强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高危企业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非高危企业新员工、调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的,要重新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落实全员持证上岗。根据山东省应急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鲁应急发〔2019〕64号)要求,严格落实全员持证上岗制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非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高危行业其他从业人员,由企业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发证(证件样式见附表2),确保全员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本项工作已经列入省市考核重点内容,今年7月底前完成,请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督促企业从速落实。

(六)加强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企业应当在安全培训结束后30日内,按照“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分年度归集存档”的原则,如实记录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并建档备查,档案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系统。企业安全培训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培训计划、学员名册及考勤纪录、学员考核成绩统计表、综合考评报告。企业自主实施安全培训的,安全培训考核结果应当由企业负责考核的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签名。企业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还应当包括与培训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监管力度。各镇街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纳入年度考核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将“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全员刷脸考试参考率合格率纳入许可审查的要点,从源头上把好关。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不符合规定要求,全员刷脸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不到100%的,不得通过安全许可审查。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镇街应急办(局)要把安全培训执法纳入执法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在日常检查中必查安全培训内容。凡发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或持假证上岗的,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员,一律顶格处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非高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法》从重处罚,处罚依据参考附件1。

(三)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倒查安全培训责任。凡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培训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从严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凡因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

(四)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要充分发动企业员工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作用。凡举报企业安全培训弄虚作假,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或持假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莒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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