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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医保发〔2020〕28号 成文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0-12-2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医保发〔2020〕28号


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依法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现就2021年度参保单位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2021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职工2020年度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执行,包括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新参保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参保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月数不足12个月的,按应发工资收入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根据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的政策规定,职工缴费基数不得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低于60%的按60%缴纳;缴费基数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按300%缴纳。2021年度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待统计部门公布后另行通告。

各参保单位要根据2020年度工资总额据实申报,超过基数上限额或者低于基数下限额的,在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基数导入时将自动调整为基数上、下限额。

二、网上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流程

(一)申报单位经办人员登录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lyyb.linyi.gov.cn/),下载缴费基数申报模板(需根据单位情况选择人员类别),填写缴费基数信息,填写完毕后导入系统。重复上传以当日最后一次上传的数据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医保缴费基数申报系统自动将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同步到医保业务系统。工作人员在核心平台业务操作系统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信息、电子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材料和信息有问题的,审核不通过,由申报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

(三)需要上传的电子材料:《2021年度医疗保险费缴纳申请汇总表》和《2021年度医疗保险申报申报缴纳承诺书》。

三、几点要求

(一)《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明细表》由申报单位自行打印,按规定填写,经公示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留存本单位备查。

(二)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提报相关资料,确保上传的图片和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务必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对未按照规定要求申报的参保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理。

(三)参保单位在提报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时,本县区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不再提报,中央属、省属参保单位仍需提报退休人员缴费基数。

联系电话:17662877870

 
      附件: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docx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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