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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莒南县康惠大药房的处理决定
文号: 莒南医保监字〔2020〕18号 成文日期: 2020-10-09
发布日期: 2020-10-0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医保监字〔2020〕18号


莒南县康惠大药房:

在今年的两次检查中(市医保局交叉检查,县医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均发现你单位存在药品进销存账实不符的问题。

现根据《临沂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暂停你单位医保服务5个月,自10月12日起执行。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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