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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教育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莒南教体通字〔2019〕20号 成文日期: 2019-06-23
发布日期: 2019-06-2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教体通字〔2019〕2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43 号)和县委部署要求,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用三年时间集中攻坚,确保如期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县委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工作布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巩固强化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升学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教育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为全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重点举措

(一)巩固强化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升学两个保障体系。兜住义务教育底线,拓宽成长发展渠道,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权利,提升贫困家庭学生受教育水平。

1.保障贫困家庭孩子能上学。一是完成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面改薄”规划任务。确保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部达到“20 条底线”要求,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二是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认真开展适龄儿童入学摸底排查、失学辍学儿童数据信息比对,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分类制定控辍保学措施,对残疾儿童,实行“零拒绝”“全覆盖”,实行“一人一案”进行康复教育,对重度残疾孩子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确保不因病因残失学;做好学习困难或厌学学生的学业辅导和心理疏导,引导部分学习困难的学生提前接受职业教育,防止学生因厌失学;合理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上学远和上学难而失学。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农村学校家庭教育种子教师,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履行监护责任,推进家校共育, 2020 年,实现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8%的目标。(责任科室、单位:基建科、基教科,有关镇街、县直学校)

2.保障贫困家庭孩子能升学。一是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聚焦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精准招生。以临沂市农业学校为主体,对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需要,遴选技术技能性强、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2018 年,全县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 90%以上,2019 年、2020 年继续巩固提高。二是落实省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高考专项录取政策。实施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单独招生,形成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就读本科高校的长效机制。(责任科室、单位:职成科、招生办、资助中心,有关镇街、县直学校)

(二)健全完善精准识别、精准资助两个工作机制。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落到实处。

1.精准识别重点群体。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比对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年春季、秋季学期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教育人口信息比对,精准定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为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政策、精准投放教育扶贫资金提供依据。(责任科室、单位:资助中心,有关镇街、县直学校)

2.精准资助全面覆盖。一是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保障力度。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对中等以下教育残疾学生实施“三免一补”(免杂费、住宿费、书本费,补助生活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政策,落实补助经费。二是建设学生资助标准化管理体系。依照学籍部门认定结果,精准确定资助对象,精准发放资助资金。(责任科室、单位:资助中心、基教科,有关镇街、县直学校幼儿园)

(三)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落实“三个健全”体系。一是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全面排查和跟踪管理,建档率应达到100%。二是健全关爱活动室配套。对覆盖贫困村的75个关爱室,全部配置不少于13件音体美器材;配备电脑等设备,方便学生与家长亲情沟通,打造温馨之家。三是健全帮扶机制。各学校为关爱室配备2名兼职辅导教师,实行结对帮扶,为留守儿童进行文化课辅导和心理咨询,创造良好的育人成长环境。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成果,防止出现新的辍学、未入学适龄农村留守儿童。(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有关镇街、县直学校幼儿园)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镇街、县直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落实教育精准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保障措施和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帮扶措施落实到具体学生、建设项目落实到具体学科(班组)、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时间。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掌握工作情况,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战略优先地位,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支持,加大县级教育经费统筹,教育脱贫攻坚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进一步向11 个重点镇街产业园,23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深度贫困区域倾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考评,提高教育扶贫资金效益。

(三)加强监督问责。深入开展教育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以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状况、资助状况和就业状况为重点,对有关镇街、县直学校幼儿园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监测。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大教育脱贫攻坚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扶贫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宣传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多种形式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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