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水字〔2019〕77号
为深化学习效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人员
水利系统全体党员和在职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听取山东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
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4.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5.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24日至28日视察山东、视察临沂时重要讲话。
6.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6月12日至14日视察山东时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参加全国“两会”山东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
7.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根据主题教育和工作要求,需要学习的其它内容。
8.结合“学习强国”、“灯塔—党建”、“临沂党建”等APP载体,开展教育学习。
三、学习方式
1.集中学习。按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可采取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宣讲、领导干部上讲台、专题党课、座谈交流、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知识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进行,根据学习主题要求撰写发言材料。
2.个人自学。除参加集体学习外,应当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需求,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党建”、“临沂党建”等学习平台,坚持自学,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3.专题研讨。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结合主题教育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结合我县“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找准问题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组织学习成果交流,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效果。
四、学习要求
1.根据党组学习配档表及各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落细落实学习任务,学习笔记要务实认真。
2.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不能以集体学习代替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不能参加的凭相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参加补学。
3.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落实,按时间要求及时提交学习心得和调研材料。
4.理论中心组的学习笔记由党组书记调阅,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由各支部书记调阅,学习笔记每月调阅1次。
5.按照水利局机关党委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及时督促检查学习情况,防止流于形式,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莒南县水利局
2019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