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2018-2020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文旅发〔2019〕5号 成文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19-06-2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文旅发〔2019〕5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2018-2020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2018-2020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行动方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党的十九大对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对标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基本方略、工作要求,在设施建设、活动开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文化旅游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着力解决贫困村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群众文化生活贫乏等问题,切实发挥文化扶志扶智,助力脱贫的作用,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做出文旅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一)文化扶贫

主要任务是在103个省定贫困村和23个重点贫困村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并配套建设文体广场。其中,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配套建设文体广场(含健身路径、灯光等必要设施设备),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建设多处广场的可合并计算面积),偏远地区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可酌情处理。同时,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上向“4个2”所涉及的贫困镇村重点倾斜。

2018-2020年总的任务目标是,按照“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全面完成”的工作布局,加快推进文化精准扶贫,加强贫困地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确保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努力满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精神文化支持。

1、2018年度具体任务

(1)基本完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软硬件建设任务。103个省定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发挥文化服务功能;每个省定贫困村有1支经常活动的群众业余文化团队或一个文化活动品牌,有1名兼职文化管理人员。

(2)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中央、省、市扶持的基础上,支持贫困村进行文化活动室建设改造提升。

(3)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助力脱贫增收。组织非遗手工艺导师利用非遗手工艺实训基地开展技艺培训,培养一批文化传承人、涌现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形成一批文化产业项目,助力贫困地区脱贫增收。

2、2019年度具体任务

(1)全面完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任务。2018年尚未建成的省定贫困村和重点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全部建成。对已建成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开展专项督查,重点考察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确保在建成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服务效能。

(2)进一步增强文化助力脱贫功能。继续培育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手工艺为主的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乡镇(街道),全县不少于1个,提升文化在助力脱贫上的积极作用。开展“非遗手工艺培训班”,吸引包括贫困户在内的爱好者参与,使其能够掌握相关专业技能,增加收入。

(3)推进移风易俗。组织县文化馆、庄户剧团等专业人员,创作、收集、整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宣传移风易俗的小品、相声、快板、小戏等作品,在送文化下乡中演出,宣传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改变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

(4)推进广电扶贫。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梳理贫困户免费收看电视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给予扶持,确保贫困户能够免费收看电视节目。

3、2020年度具体任务

(1)大力提升综合性文化活动室服务效能。通过第三方评估、暗访考核等方式,对重点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服务效能进行专项督查。重点考察其在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情况,确保充分发挥服务效能。

(2)进一步增强文化助力脱贫功能。继续培育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手工艺为主的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乡镇(街道),全县达到2个左右。

(二)旅游扶贫

按照全市“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提升、2020 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总体布局,结合我县旅游工作“十大行动”部署要求,通过三年的努力,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金资源,依托全县8 个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产业项目,在全县打造建设一批旅游特色小镇、旅游特色村。通过强化政策资金扶持等方式支持一批扶贫效果好的旅游企业、乡村旅游点和旅游商品生产企业。通过培养、引进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支实干有效的旅游扶贫人才队伍。到 2020 年底,通过旅游带动全县8个旅游扶贫村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文化扶贫工作措施

1、以作风问题整改保障文化扶贫任务落实。深入开展文化扶贫领域作风整治活动,特别是针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效能发挥、人员配备、财政投入、活动开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查找差距,细化整改方案,深入进行整改,以整改带动各项文化扶贫工作的开展。

2、以文化惠民办实事促进文化扶贫深入。从2018到2020年,在全县“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实事或重点文化民生实事中,每年至少安排1件实事扶持贫困镇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在文化设备购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争取各级扶持资金和补助,用于贫困村设备购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3、以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文化扶贫成效。大力推行流动服务、数字服务、志愿服务等服务方式,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对群众的吸引力。

4、以丰富文化活动展现文化扶贫成果。推动“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提质增效,把公益文艺演出服务与文化精准扶贫相结合,文化惠民演出优先安排在贫困村。继续开展群众文艺展演进农村、进广场活动,引导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团体深入贫困镇村,通过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延伸农村公益电影服务向贫困村倾斜,满足群众观影需求。

5、以文化助力脱贫助推文化扶贫提档升级。充分挖掘丰富的文化资源,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致富渠道,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助力精准脱贫。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手工艺品为抓手,培养文化传承人、打造文化创意产品、形成文化产业项目,助力贫困地区脱贫。

(二)旅游扶贫工作措施

1、旅游扶贫项目管理。督促指导全县8个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产业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经营中协调好与村集体和贫困群众的收益分配问题,切实做到项目带动见实效、收益分配可持续,确保旅游扶贫村村集体年均增收 5 万元以上。

2、加强旅游扶贫资金使用指导。持续强化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奖补、扶持资金拨付使用进行严格的指导和检查,认真配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奖补资金拨付支出程序,乡村旅游、旅游扶贫项目建设经营情况和旅游扶贫村、贫困群众受益情况等关键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评价,确保各级旅游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积极争取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向我县倾斜。

3、加强旅游扶贫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旅游扶贫村村干部和乡村旅游带头人赴省内外发展较好的乡村旅游点进行考察交流学习。努力争取承接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扶贫培训活动。积极探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旅游扶贫队伍建设新模式。

4、加强旅游扶贫宣传工作。将旅游贫困村旅游产品列入全县对外旅游宣传营销重点内容。讲好莒南旅游故事,并充分利用“莒南旅游”官方微信等多种网络媒体渠道,形成“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化的营销宣传态势。通过宣传营销,引导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挖掘当地的乡土文化、民俗风情,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四、政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把文化扶贫和旅游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确保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2018-2020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政府责任。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提高各级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落实各级政府在推进基层特别是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继续把文化扶贫工作列入文明村镇等创先评优工作评价体系。

(三)强化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认真抓好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指导各有关单位着力解决扶贫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确保文化扶贫和旅游扶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四)强化资金投入。积极争取、认真整合公共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产业、文化培训等各类资金,重点向贫困镇村倾斜,特别是在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基层文化活动设备购置、戏曲进乡村等必备文化阵地和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旅游扶贫项目,拓宽旅游扶贫项目融资渠道。

(五)强化人才培养。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中,优先将资源、力量向贫困村集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贫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倾斜。在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中,把提升贫困村基层文化人才能力素质作为重要内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中,优先培养贫困村同等条件人员。在文化产业助力脱贫中,推出一批文化能人,带动当地文化发展和脱贫致富。

(六)强化动态管理。建立文化扶贫和旅游扶贫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实施旅游脱贫跟踪监测,及时掌握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七)强化服务效能。推进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设施标准化、资源共享化、参与便捷化,实现由设施建设为主向效能建设为主的转变。进一步落实“省定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活动室有1名相对固定的兼职人员”任务,鼓励有关单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壮大基层文化服务队伍。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