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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号: 局函〔2019〕6号 成文日期: 2019-01-31
发布日期: 2019-01-3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局函〔2019〕6号


各市场监管所、食药监所,旅游办,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放假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规定,2月4日至10日春节放假调休,共休7天,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为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旅游市场监管、消费者投诉举报办理等,要组织得力、监管到位、处理及时。县局将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值班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具体到人,确定后不得随意调岗,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各市场监管所要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责,严禁擅离职守。

三、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期间,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要到岗、到人、到位,及时接听电话、收发通知,及时妥善处理值班事务。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四、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要切实关注社会动态,加强对社会面情况的掌握,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

五、落实公务用车封存制度。放假期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遇有紧急工作确需出车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要强化信息报送。针对社会大局稳定情况、重大灾情和公共事件、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食品药品监管情况、舆情监控情况和应急情况等,要及时掌握,第一时间报县局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原市场监管局值班电话:7286208 传真:7232026

原食药监局值班电话:7223555


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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