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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莒南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号: 莒南文旅发〔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5-13
发布日期: 2019-05-1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文旅发〔2019〕1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莒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沂蒙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莒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莒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1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莒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莒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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