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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莒南安办发〔2019〕26号 成文日期: 2019-04-17
发布日期: 2019-04-17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安办发〔2019〕26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莒南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落实。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县安委会专业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要于2019年12月8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一、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1、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落实好“三个既要、也要”,见诸政治自觉、见诸实际行动、见诸过硬举措、见诸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树牢安全第一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现标本兼治、本质安全,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莒南落地生根见效。(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 GDP。(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始终绷紧神经,不能丝毫松懈、半点马虎,及时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完善工作措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坚决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持久战

4、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根本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莒南县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预案》。各行业领域要全面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风险做到“一风险一对策”,严防风险演变成隐患和事故。创新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方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推动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风险排查全覆盖、岗位责任全覆盖、专家和职工作用全覆盖。(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强化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基础管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强力推进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以评级评价发现的安全问题为重点,认真梳理清单,加快推进整改。引导企业及时开展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从根本上消除各类隐患。抓好企业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运营、安全管理、科技应用、集约发展为重点,打造一批高水平、规范化企业。加强学校和科研机构实验室、实习工厂等监管薄弱地带危化品管理。抓好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采取坚决措施,加快搬迁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教育和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围绕人、车、路三个环节,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公交车、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大国省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路面安全管控力度,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铁路办、县公路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

8、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持续排查整治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建筑施工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倒查、即行问责和事故追责。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组织集中体验式安全教育试点示范。强化县城排水、供热、燃气、市政道路、桥梁等设施安全巡查维护,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人防保障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持续深化群租房、电动车、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狠抓“一办法一规定”宣贯,推动落实消防责任。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消防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县消防大队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强化工贸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化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考核力度。(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强化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电视电台、公益广告、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燃煤常识和预防家庭一氧化碳中毒的卫生知识,切实增强群众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意识和能力,确保群众生活取暖安全。(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渔业船舶、农机、林业、能源、电力、旅游、铁路、民爆物品、院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13、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对接市直主管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30号),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将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按计划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认真做好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事故易发领域,加大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异地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检查实效,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转变考核工作方式,由以结果考核为重转变为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监管实行量化督导;对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定期进行巡查。日常督导、巡查成绩,作为年底考核成绩。完善对各乡镇政府、县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制定完善2019年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落实好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制度。严格落实《莒南县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莒南县安全生产通报办法》,对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及时做好事故调查挂牌督办、通报、约谈工作,并加大“回头看”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监察委、县总工会、县公安局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7、健全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体系。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积极配合县人大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执法计划,逐一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和对行业内的其他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进行抽查。严格“五个当场”、落实“四个一律”,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权威性和约束力。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开展专项“回头看”检查。(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贯,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安康杯”竞赛以及“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家人叮咛促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常识,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临沂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和落实力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完善培训模式,实施全县“一张清单”培训,实行分散培训、集中培训、送出去培训、请进来培训、现场实战化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新调整的镇街(园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轮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和监管能力。加强安全培训考核体系建设,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安全应急常识培训,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广利用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深入推进高危行业企业、消防远程监测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应急指挥信息化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互通的“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对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行为、人员密集区域、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实施在线监测分析报警。完善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基础信息库,建立统一的执法系统,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数据实现县乡两级资源共享,执法流程实现网上办公,规范执法行为。(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镇街(园区)政府充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力量,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开展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广大干部履职尽责、动真碰硬、担当作为。(县应急管理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分工负责)

23、加大基础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资金支持带动地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技术装备,扩大智能安全设备的应用范围,加强露天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高危岗位、高危企业机器换人、自动化减人措施,最大限度防止人员伤亡。(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做好事故信息报告工作,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按照省、市要求探索建立金属冶炼、空中救援、高速公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持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管理,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协同处置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5、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抓好《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办字[2019]17号)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定好党委常委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党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好“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层层压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责任、业务主管部门的专项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结合机构改革,及时厘清和明确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逐一落实到新部门、新机构“三定”方案中,防止出现监管空档。(县编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出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办法,明确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标准。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引导企业完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真正管到位、管到家。重点企业要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作出表率。参照省、市制定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责任办法,树立依法治安、刑责治安导向,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刑事调查、停产整顿、联合惩戒三项制度,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特别是各专业委员会作用。参照省、市加快制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指导和督促。建立工作责任落实考核评价体系,对重点工作、重大任务安排进行推进,原则上安委会每季度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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