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气发〔2022〕4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根据《山东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临沂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莒南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莒南县气象局
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
一、目的
保证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和有效进行,全面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和《山东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山东省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等业务规定以及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莒南县气象局组织全县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电、气象干旱、霜冻、冰冻、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处置,参照本预案执行。地震、矿难、疫病等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需要提供应急气象服务保障,可参照本预案及《莒南县气象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
涉及跨本县行政区域,或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或需要由临沂市气象局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临沂市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处置。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作为气象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气象应急体系建设,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气象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协调有序。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运转协调、规范有序。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气象局统一领导我县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对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实施管理。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莒南县气象局成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视情况派出现场工作组、应急队伍。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庄众;
副组长:李翠华;
成 员:曾波、蒋纪玲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临沂市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指示精神,制定莒南县气象部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方针、政策;
2.部署并组织完成临沂市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应急工作;
3.组织、协调、指挥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服务,审核、签发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决策气象服务材料;
5.指挥、组织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应急服务工作;
6.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和应急队伍;
7.指挥调度气象局应急处置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
8.决定和宣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变更和终止。
(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翠华;
成 员:李素梅、苏 浩、蒋 煜、吴涛、曾波、蒋纪玲
主要职责:
1.组织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解除、维持等建议;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统一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调配;
3.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协调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4.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应急响应单位的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办公室、气象台
1.负责协调落实临沂市气象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气象应急工作指示精神;
2.统一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和协调现场报道工作;
4.负责组织应急科普宣传;
5.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决策气象服务信息,收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应急决策气象服务的评价;
6.组织修订、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
7.起草并传达应急响应命令,同时向上级报告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解除等情况。
8.收集和汇总应急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及临沂市气象局报告,督促各科室的应急响应工作;
9.汇总报送气象应急响应工作总结;
10.负责灾情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报送;
11.负责组织各类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传输和处理;
12.负责组织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
1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其他科室
气象局其他科室按应急响应要求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工作餐、车辆保障、住宿安排、安全保卫等工作。
六、应急响应规程
(一)应急响应原则。遵循分灾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各有关科室按照预案及职责分工做好响应工作。
(二)应急响应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设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级别,I级为最高级别。
(三)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为确定应急响应的种类、级别、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会商和综合研判,以《莒南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为应急响应启动的参照标准,综合考虑预警、预警信号、可能影响程度、临近实况监测、发生灾害范围、公众关注程度等多种因素,提出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解除、维持等建议。
(四)应急会商建议。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气象台应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会商建议:
1.出现台风、暴雨、暴雪、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并可能造成灾害;
2.已发生与气象因素密切相关的重大灾害并造成严重损失;
3.气象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对敏感人群产生影响,引起较大社会反应;
4.应急响应期间需要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范围;
5.需要解除应急响应。
(五)应急会商组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台提出的应急会商建议或接到临沂市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响应指令时,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联合议定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解除、维持等相关事项,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或视频)等方式进行。
(六)应急响应命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议定意见,起草应急响应命令并报局领导签发。应急响应命令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解除(含其种类、级别、范围及其它应急事项)。原则上,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均由局长签发。
(七)多种灾害的应急响应。原则上按照气象灾害种类分别启动不同应急响应,当遇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适合不同启动级别时,按灾种最高级别启动应急响应。
(八)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一般情况下,应急响应启动或变更的级别应逐级进行,必要时可根据气象灾害的发生和发展过程,越级调整应急响应级别。
(九)气象台应根据莒南县气象局应急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应急响应的要求,根据本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变更及解除时,须同时报市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分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变更或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响应及后续工作。各科室具体响应程序和详细内容根据应急响应命令和响应级别确定。
(一)IV级应急响应
1.应急领导小组: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每日零报告制度。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在岗待命,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和变化情况。局领导签署启动、变更到或结束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后,立即向有关科室传达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并向临沂市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及时组织制作气象服务材料。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响应工作动态,及时向各科室通报情况。根据市气象台建议,及时组织应急会商。天气过程影响结束后,及时组织气象灾害评估和气象服务总结工作。
3.办公室:相关人员在岗待命。做好全局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对内对外宣传,发布最新气象灾害和应急响应工作动态。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食宿车辆安排、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4.气象台:组织分析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发布气象服务产品。组织灾情调查、评估。及时掌握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网络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督促及时排除故障。根据需求组织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组织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预报预测和预警联防工作。根据天气形势提出防御和应急处置建议,随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气象灾害信息收集、上报,参与重大气象灾害现场气象服务工作。负责灾情调查、评估。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14时前汇总报市局业务科。
5.防灾中心:相关人员在岗待命。及时提出防雷建议。开展应急现场的雷电防护工作,进行雷灾现场调查及成因分析。
6.人影办:相关人员在岗待命。及时调度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12时前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情况报市局人影办。
(二)Ⅲ级应急响应
1.应急领导小组: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局领导带班制度、每日工作报告制度。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在岗待命,保持通信联络,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局领导签署启动、变更到或结束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后,立即向有关科室传达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并向临沂市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办报告。及时组织制作气象服务材料。天气过程影响结束后,及时组织气象灾害评估和气象服务总结工作。
3.办公室:实行全天应急值守,相关人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开通。做好全局应急协调工作,组织对内对外宣传,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最新灾害性天气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和应急响应工作情况。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食宿车辆安排、安全保卫等后勤工作。
4.气象台:组织分析跟踪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发布气象服务产品。组织灾情调查、评估。及时掌握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网络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督促及时排除故障。根据需求组织应急加密和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开展天气监测分析、预报预警、会商联防工作,必要时增加会商次数。根据需要制作决策气象服务产品,服务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天气形势提出防御和应急处置建议,随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气象灾害信息收集、上报,参与重大气象灾害现场气象服务工作。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14时前汇总报市局业务科。
5.防灾中心:实行全天应急值守,相关人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开通。及时提出防雷建议,开展应急现场的雷电防护工作,进行雷电灾害现场调查及成因分析。
6.人影办:实行全天应急值守,相关人员在岗待命,保持手机开通。及时调度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12时前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情况报市局人影办。
(三)Ⅱ级应急响应
1.县局和应急领导小组:实行全天应急值守和主要局领导带班制度、每日工作报告制度。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安排应急值班,值班成员参加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应急值班表,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局领导签署启动、变更到或结束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后,立即向有关科室传达Ⅱ级应急响应命令,并向临沂市气象局、县政府应急值班室报告应急响应情况。根据需要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应急工作任务。组织及时制作气象服务材料。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单位、结束应急响应、加强应急综合措施的建议。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天气过程影响结束后,及时组织气象灾害评估和过程气象服务总结工作。
3.办公室:做好全局应急协调工作,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食宿车辆安排、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4.气象台: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组织灾情调查、评估。及时掌握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网络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组织及时排除故障。安排部署应急观测和网络保障任务,组织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加密和应急移动观测及资料传输。开展天气监测分析、预报预测和预警联防工作,必要时增加会商次数。根据需要制作决策气象服务产品,服务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天气形势提出防御和应急处置建议,随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气象灾害信息收集、上报,参与重大气象灾害现场气象服务工作。负责灾情调查、评估。执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14时前汇总向市局业务科报告,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预警预报信息、服务、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5.防灾中心: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根据需要提出防雷建议。开展应急现场的雷电防护工作,进行雷电灾害现场调查及成因分析。执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6.人影办: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制定应急值班安排。及时调度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情况,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执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12时前报市局人影办,内容包括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及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7.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气象服务和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调配有关应急设备和团队一同前往。
(四)Ⅰ级应急响应
1.县局和应急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有关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在岗,随时签发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材料,随时研究决策气象服务应急事项。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到达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调集各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安排应急岗位值班表,值班成员参加天气会商和加密会商。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到达工作岗位,按要求参加天气会商。局领导签署启动、变更到或结束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后,立即向有关科室传达Ⅰ级应急响应命令,并向临沂市气象局、县政府值班室报告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向各科室通报情况。根据需要举行应急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并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部署应急工作任务。组织及时制作气象服务材料。遇有重大情况,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指示办理,随时检查、督促各应急响应科室工作。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变更应急响应级别或单位、结束应急响应、加强应急综合措施的建议。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协调安排气象应急现场服务工作。天气过程影响结束后,及时组织气象灾害评估和过程气象服务总结工作。
3.办公室:做好全局应急协调工作,制定应急岗位排班表,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有关岗位24小时值班,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统一安排组织对外宣传,收集部门外宣传报道动态情况和舆情,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应急响应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口径和重点,组织策划部门内外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落实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水电保障、医疗卫生、食宿车辆安排、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
4.气象台: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组织灾情调查、评估。及时掌握重要气象装备、通信网络系统运行和观测资料传输情况,组织及时排除故障。安排部署应急观测和网络保障任务。根据业务运行状况,提出应急装备和资源调度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对关键地区重要装备的保障,负责实施重大观测设备的跨县调度。开展天气监测分析、预报预测和预警联防工作,必要时增加会商次数,根据需要制作决策气象服务产品。根据天气形势提出防御和应急处置建议,随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做好气象灾害信息收集、上报,参与重大气象灾害现场气象服务工作。负责灾情调查、评估。执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14时前汇总向市局业务科报告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天气实况及灾情、观测网络业务运行、预警预报信息、服务、应急响应工作情况等,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5.防灾中心: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根据需要提出防雷建议。开展应急现场的雷电防护工作,进行雷电灾害现场调查及成因分析。执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12时前报业务科技科,包括雷电防护及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6.人影办:取消所有休假安排,应急岗位人员全体到位。及时调度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执行每日工作报告制度,12时前报业务科技科,内容包括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及应急响应组织工作情况等,必要时根据命令增加报告时次,遇有突发事件随时报告。
7.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召集气象灾害应急专家,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持,参加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信息公布
(一)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有关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二)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电视直播、发布新闻通稿、组织现场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强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应急响应和服务工作等情况。
九、后期处置
签署应急响应解除命令后,应急响应各单位自动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业务运行和管理状态。
(一)应急过程总结。Ⅳ级、Ⅲ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的有关科室及时做好总结存档工作。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进入应急响应的有关科室在应急响应终止后1日将总结报送市局业务科技科。如有必要,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在应急响应期间组织中期评估。
(二)预案完善。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响应过程和工作成效进行分析总结,为预案修订和完善做好准备。
十、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莒南县气象局气象台管理。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各应急响应科室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发现应急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气象台应适时召集有关科室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本预案由莒南县气象局气象台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莒南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机构联系表
2. 莒南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令
3. 莒南县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终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