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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域旅游景点等对军休干部实施优待政策的通知
文号: 莒南退役军人〔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4-20
发布日期: 2021-04-20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退役军人〔2021〕3号


各有关单位:

军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做好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保障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相关政策的落实,提升我县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重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413号令)有关规定,全县博物馆、各类纪念馆、公园以及名胜古迹等旅游景区(点)对莒南县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实施门票免费的优待政策。


莒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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