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莒南县政府网站
退出长者模式
长者浏览模式
政策文件
莒南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关于印发《莒南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文号: 莒南规研发〔2019〕7号 成文日期: 2019-09-06
发布日期: 2019-09-0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规研发〔2019〕7号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城乡规划编制研究工作信息报送,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及时、准确的反映城乡规划编制研究重点工作情况,做到信息报送有效、规范,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莒南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信息报送制度》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莒南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9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重要性,促进中心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工作由分管宣传的党组成员负责,各科室、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办公室综合协调中心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确定1名工作人员为中心机关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同时,各科室和所属单位要明确具体人员为信息员。

第四条中心机关信息员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向中心领导和各科室、中心所属各单位进行传达。

第五条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科室、本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小结、信息撰写,并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或宣传信息。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所涉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等,并做好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处置结果等情况的后续报送工作。

第六条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四)上级领导来我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情况;

(五)其他需报告的重要情况。

第七条信息报送程序:

(一)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认真收集、整理信息材料,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报送办公室。

(二)对于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事项,科室、单位负责人首先应迅速报告分管领导,同时向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三)信息报送统一由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未经中心领导批准,各科室和所属单位不得对外报送本单位信息。

第八条基本要求:

(一)本单位上报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做到宏观信息抓高度、微观信息抓深度、突发信息抓速度、共性信息抓角度。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重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办公室,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二)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经分管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以纸质文稿加附U盘的形式报送。凡属涉密信息,应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三)中心各科室每周至少报送工作信息1条,每月至少报送调研信息1条,所属各单位每周至少报送工作信息2条,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报送的信息材料将作为单位内部资料存档保管。

第九条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公示栏通报。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排名后两位的科室、所属单位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