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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2〕23号 成文日期: 2022-09-05
发布日期: 2022-09-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2〕23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县委(政府)“不间断开展攻坚整治”和守好“一排底线”工作要求,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巩固安全生产平稳形势,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制定全局“大排查、严整治、保安全、迎盛会”安全生产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精准发力、补短堵漏,全力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各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紧盯近三年历次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隐患清零情况、“一排底线”风险研判化解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逐个行业领域形成风险隐患研判分析报告,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有的放矢开展攻坚整治。

2.坚持协同配合。各科股室队所(中心)强化工作统筹,抓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巡查考核,协调各部门攻坚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部门协同配合、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共治格局。加大督导工作力度,深入一线,指导帮扶基层开展好攻坚整治。

3.坚持系统治理突出攻坚行动的工作时效性、目标导向性,以隐患排查整治为总抓手,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目标,督促各领域、企业开展自查、引导行业互助互查、组织联合检查,及时化解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统筹抓好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全要素量化评价、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制定、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试等重点工作,提升监管覆盖面和穿透力。

4.坚持监督推动。坚持一线工作法,建立发现问题、反馈整改、提升工作的良性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提升安全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作风建设、扫黑除恶、惩治腐败“四位一体”专项整治,严查严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邀请新闻媒体及时跟进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二、整治任务

这次攻坚行动范围覆盖安全生产各行业各领域。重点内容是:针对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按照“查风险管控是否严密,查隐患排查是否彻底,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法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重大安全风险不评估管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排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全面排查部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安全监管盲区,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况。

1、环境卫生管理方面重点:(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作业期间未着工作服;作业期间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在主车道休息、聊天的;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清扫保洁行为。(2)垃圾收集、清运: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未按岗位作业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的;随车人员未按岗位作业规范作业的;车辆未进行检查保养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在清运过程中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规定的。(3)特种车辆: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强行运行的;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车辆未按规定挂牌;其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4)危险品(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和使用:未按标准存放管理的;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危险物品的;其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行为。(5)办公区防火、防盗:办公区域内监控不正常的;电线裸露,存在安全隐患的;门窗损坏未及时修理的;周末未安排值班人员的;其他违反单位安全及值班规定的行为。(6)垃圾中转站:是否由专人管理;是否存在积存垃圾;是否存在电线裸露;设备运行有无异常;钢结构是否牢固;其他违反单位安全规定的行为。(7)垃圾处理厂:垃圾运输车辆进入填埋区未由专人进行引导倾倒垃圾;垃圾堆积未及时增加导气笼;垃圾山加高未及时调整钢板路基箱;渗滤液车间超时、超负荷运转,未按规定进行操作;未落实厂区防风、防雪、防汛、防雷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其他违反单位安全规定的行为。(8)天楹环保有限公司: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排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和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环卫管理处负责)

2、市容市貌管理方面: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占道经营、占道堆放物品、流动摊点、市场外溢的等安全巡查监督管理。(执法大队、执法协调科负责)

3、渣土运输管理方面:重点对运输车辆未按要求采取密闭措施、工地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造成工地出入口环境污染、运输散体物料车辆车轮带泥上路及沿途泄露和洒落、向地外面路面排放污水、污泥等污染道路和擅自在工地围档外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执法大队、渣土办负责)

4、园林市政管理方面:重点对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养护管理过程中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负责)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的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相近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风险研判阶段。(2022年8月25日前)

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对“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排查隐患进行收尾清零,同时,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聚焦党的二十大,认真梳理找准问题和短板,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底数,拉出隐患治理和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 8月 25日至 8月 31日)

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攻坚行动作出部署。各科股室队所(中心)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攻坚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要于8月31日前召集各部门、科股室队所(中心)及监管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传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方案及会议部署情况报局安全股备案。

(三)攻坚整治阶段。(2022年 9月 1日至 10月 31日)

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集中开展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全面动员各领域及监管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生产执法巡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监管领域及企业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重点企业该派驻盯守的派驻盯守到位。采取“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严防死守,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四)督查考核阶段。(2022年 9月 15日至 10月 31日)

局安全股联合督导考核科及人事科依托“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执法考核,制定第三季度考核方案,对各科股室队所(中心)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进行量化评估,通报结果,约谈后进并开展专项监督,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攻坚行动开展期间各科股室队所(中心),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协调、调度、督促安全生产开展好攻坚行动。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要求和单位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全面推动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参照市、县里工作模式,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格日常督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明确1名联络员,于每周五9时前,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股。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四)坚持从严问责。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本部门和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各科股室队所(中心)要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牵头组织作用,推动分工负责、各负其责,确保查深、查细、查全。要坚持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四位一体”纵深推进,对攻坚行动不负责不作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攻坚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从严深挖彻查背后的作风、腐败、黑恶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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