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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8-18
发布日期: 2022-08-19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2〕22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现将《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制度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和《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专项行动工作制度。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政治规范“三箭齐发”,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产业健康发展,为全县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运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深层次问题,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三、工作内容

(一)设立工作专班。负责各自领域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1.广告治理领域专班。崔学麟任组长,汲生平任联络员,办公室设在执法协调科,负责协调户外广告刊播资源,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活动;负责街面巡查及时发现、清理违规张贴养老宣传的广告、野广告行为。

2.铁路南片领域专班。刘彦波任组长,赵露露任联络员,办公室设在直属中队办公室,负责发挥街面巡查、作业优势,及时发现、处置违规张贴广告、散发养老宣传品行为。

3.铁路北片领域专班。葛成明任组长,崔艳萍任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城区中队办公室,负责发挥街面巡查、作业优势,及时发现、处置违规张贴广告、散发养老宣传品行为。

(二)畅通信息报送。各专班建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摸排机制,结合自身职能将此项工作常态化,融入日常管理中,对日常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和办理的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养老诈骗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建立健全台账制度,对宣传品涉及的信息排查线索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每月25日前由联络员报送局督导考核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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