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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切实做好夏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22〕20号 成文日期: 2022-07-25
发布日期: 2022-07-2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22〕20号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

目前,正值高温季节,是触电事故的易发期,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减少和遏制因电气原因引发的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做好夏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组织领导

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结合夏季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加强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本科股室队(中心)夏季高温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落实各自电力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检查并抓好安全生产,督促整改隐患,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立足于防大事故、救大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充分、更扎实,确保夏季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按照市、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县“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电网运行安全管理、电力建设施工活动安全管理和企业、居民用电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自查、排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查找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三、严肃监管,加强电工无证上岗作业检查执法力度

严格审查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严禁无证上岗作业。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过期未审的一律视为无证作业。切实加大无证上岗作业的检查执法力度,杜绝无证上岗作业的现象发生,减少人为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广泛宣传,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广泛开展依法用电、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播放宣教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图片、现场辅导、安全用电督查等形式,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各科股室队(中心)要立即组织对所辖区域内的用电等重点部位、重点对象进行用电安全强化教育,确保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通过用电安全宣传,提升安全用电意识和电力设施、线路保护意识。

五、严格责任,加强对违规用电整治力度

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对辖区内电力施工等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问题项目要坚决采取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业务管辖地用电安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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