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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县人社服务大厅导服台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的通知
文号: 莒南人社发〔2019〕66号 成文日期: 2019-11-01
发布日期: 2019-11-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人社发〔2019〕66号


局属科室、单位:

现将《县人社服务大厅导服台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县人社服务大厅导服台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1、导服台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我局的形象,要严格遵守我局《人社大厅管理办法》和《人社大厅工作纪律》,在导服台值班时,必须仪容服装整洁,佩戴胸牌上岗,站坐端正,语言表达清晰;

2、导服台工作人员服务要做到态度热情、周到、细致、耐心,绝对不允许和服务对象争吵;

3、导服台工作人员要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做到业务知识和办事流程熟悉,有问必答,尽量减轻窗口人员负担;

4、导服台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业务集中办理期需两位导服台工作人员同时在岗,业务闲时至少保证一人在岗;

5、每周由一名中层干部带班,具体负责本周导服台值班安排、纪律检查等事宜;

6、导服台工作人员遇到特殊情况,因公事需要离开导服台岗位,应提前和分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打好招呼,提前做好人员安排,不得空岗;

7、导服台工作人员要比上班时间至少提前5分钟到岗,决不允许出现迟到、早退现象;

8、导服台工作人员除承担咨询业务外,还应承担人社大厅秩序维持工作,遇到某一窗口拥堵时,应主动上前,让办事群众按顺序或利用叫号机按秩序排队。一旦发现大厅内发生争吵或意外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局有关领导,以便迅速处置;

9、导服台轮值将实行积分制,每名值班人员初始分为100分。采取不定时查岗,如发现空岗,一次扣10分;发现不主动维持大厅秩序现象,一次扣20分;发现服务态度不好,与服务对象争吵或受举报查实有问题者,一次扣20分。积分每季度公布一次,年中与评先树优挂钩,对于积分靠后者,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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