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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莒南综执发〔2019〕8号 成文日期: 2019-05-30
发布日期: 2019-06-0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莒南综执发〔2019〕8号


各镇街(园区)执法中队,驻城区各执法中(分)队,局机关各科室,环卫处,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市政工程公司: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莒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莒南县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立足综合行政执法局“追赶超越”发展实际,通过开展一系列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

组长:周华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朝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大队长

王义祥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委

王文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晓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钦良局党组成员、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徐淼主任科员

张念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新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迎副科级干部

成员:各科室队处(中心)临时联系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孙运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开展。各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会后,局主要领导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会议讲话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2019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三、活动重点、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重点,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统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四、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活动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单位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线下线上日活动。6月16日,县安委办将联合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3.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单位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单位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应急分队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5.紧扣主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宣传栏、文化橱窗、条副、电子屏、发放明白纸、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重点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安全生产理论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6.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安全生产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紧密围绕违法建设、环境卫生、广告设置、执法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能力,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浓厚、效果明显。

7.强化督导考核。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考核打分,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局属各单位明确一名“安全生产月”联络员。

六、重点整治

1.加大户外广告管控。杜绝未经审批进行道路两侧、楼顶安装的大型广告牌;对沿街商铺的店招广告牌的设置位置、固定构架和抗风抗震强度进行审核和提醒,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拆除,确保万无一失。

2.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乱倒、工业废品、生活垃圾、排放生活污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3.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深化“城管守护在身边”活动,及时清理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散发广告现象,确保周边秩序良好。

4.违法建设查处。在日常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行为进行查处,将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

5.执法安全。坚持文明执法、规范管理,确保执法过程安全。

6.市政园林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加大风险排查力度,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考核落实责任。各单位所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月”与本单位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统一步调,形成声势,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务求活动实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楼宇电视屏、公共自行车电子屏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发送手机微信等,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县安委会。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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